如果你有孩子,你会被民政局强制收取社会抚养费。但是,有些人可能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有些朋友会想,如果你几年不交社会抚养费呢?下面,123律师网将为您详细介绍。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不判刑,但子女不能上户口,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一、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概念。
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当事人的义务能够履行。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得中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暂缓执行时,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请求合理,决定暂缓执行;
4.依法暂缓执行。
三、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程序。
(一)专门机构收取罚款。
1、专门机构收取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现场收集和实施措施收集。
2.专门机构收取罚款的程序。
(二)当场收缴罚款。
1、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
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处以20元以下罚款;(2)现场未收集后难以执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的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请求,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
(一)开具罚款收据和统一收据。
(2)罚款的缴纳应在第二天移交给公众。
(3)执行。
1.强制措施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罚款;【注意(a)项为3%,而不是3。].
(二)依法拍卖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转移冻结的存款抵缴罚款的;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的例外。由于客观原因,依法不予执行。如有资金困难,可暂缓申请审批或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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