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村民选举法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农村村主任选举法,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村民选举法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农村村主任选举法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农村选村长选举法
先有农民代表推荐,村班子考合。镇领导批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什么时侯问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还没有出台。
现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省市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办法对选举的程序规定的比较详细)来进行的。村民选举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农村村主任选举法、村民选举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