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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兼职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

admin4个月前557

今天给各位分享兼职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兼职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签订聘用合同后还要签劳动合同吗
  2. 兼职该有试用期吗求解
  3. 在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兼职可以吗?会违反劳动法吗?
  4. 日结要签劳动合同吗
  5. 兼职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
  6. 在国企上班的话可以做兼职吗
  7. 兼职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签订聘用合同后还要签劳动合同吗

签订聘用合同后无需再签劳动合同,因为聘用合同本身就是劳动合同的一种。

聘用合同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

兼职该有试用期吗求解

兼职人员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兼职可以吗?会违反劳动法吗?

在实操经验中,的确很多企业都会把不允许职工在外兼职写进劳动合同中,或者写进员工手册中,对员工的行为加以约束,这是职场很常见的行为,并且企业也会以此为由来解除合同或者扣除员工绩效等。

其实关于职工是否可以在外兼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3款有这样的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看的出来,劳动合同法是很偏向于求职者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员工不可以从事兼职,而是允许员工同时和多家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重点是不影响原单位的工作就没事,所以从法的角度来讲,员工利用休息时间从事兼职是不违反劳动法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职员工可以肆无忌惮的从事兼职,一般会存在几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回导致员工和企业之间纠纷混乱:

1、企业已经明确规定不允许员工在外兼职

这种已经有企业明确规定的,虽然员工从事兼职不违法,但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单位也是有理由可以对员工进行辞退的。

2、企业未规定不允许从事兼职,但影响大小难以界定

有的企业遵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将从事兼职写进劳动合同中去,但在发现员工从事兼职时,会将事情放大,比如员工从事兼职对企业影响本来很小,但是企业会用各种严格的标准认为你就是对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了影响,以此为由进行辞退。

3、同行之间兼职,有竞业嫌疑

跨行业兼职对于自身行业的影响可能不大,但最怕的就是同行之间进行兼职,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很多企业都会和员工之间签署竞业协议,并且支付相应的报酬,离职之后几年内不能从事该行业,这种在职期间的同行兼职,一旦被原单位发现后也是会重点处理的,同行之间有粘连是最难向单位解释清楚的,毕竟很难证明你没有泄露商业秘密等。

所以总体来说,看似休息时间在外兼职没有违反劳动法,但是从事兼职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如果非要从事兼职活动,一定要和自己的工作时间错开,其次就是千万不能影响到自己的本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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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结要签劳动合同吗

日结只是一种临时工,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一般都是在企业生产旺季的时候,工厂里面的正式员工忙不过来了,会耽误生产进度,这个时候才会招一些日结工,就是下班了就把当天的工资发了,这些人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因为可能第二天就不需要这些人了。

兼职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

1.什么是兼职?这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应该是一份全职(全日制)的工作的前提下(建立标准劳动关系),利用业务时间从事另外一份工作。

2.上述的兼职工作中,个人和雇主(单位)形成的是什么法律关系?

现实中会有以下几种法律关系:

一是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二是建立特殊劳动关系(介于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雇佣关系之间的特殊用工形态)

三是建立民事雇佣关系(民事劳务关系);

四是建立承揽关系;

五是建立合作关系;

从目前实务中的认定来看,大家都倾向于,劳动者在已经和一个用人单位建立一个标准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同时,和另外一个用人单位不可能建立另一个标准劳动关系,建立的关系只能是上述五种关系之一。

在国企上班的话可以做兼职吗

国企上班可不可以做兼职需要依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来确定,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兼职,就是不允许的若兼职就属于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兼职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双方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一方为单位,一方为个人

2、双方的合意应当属于建立劳动关系,不论是否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从属性条件下从事劳动

4、双方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特征

5、双方的权利义务调整劳动过程

劳务合同和兼职合同认定劳务关系的关键则是:

1、双方为不具有从属性的平等关系

2、劳动过程中双方不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即不存在具体的职务和岗位,无上下级)

3、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全依据协议确定,为完整的平等有偿关系(即不受单位规章制度约束,而是受劳务协议约束)

4、双方的权利义务调整劳动结果

劳务合同和兼职合同,与员工签署劳务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和风险:

一、签订劳务协议时尽量避免出现符合劳动合同特征的条款和履行方式。

二、签订劳务合同的工种主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相对独立的一定量工作的工种,故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可以实行劳务用工模式。主要针对退休(指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返聘人员、临时项目用工、季节性用工、兼职人员等。

三、劳务用工的劳务报酬结构应与劳动用工的工资结构分开:即劳务报酬结构中不能出现加班费、迟到扣款、应出勤天数、请假时数、固定加班、自由加班、奖金、补发社保费、房租、水电费、伙食费、工会费、应急基金、公司罚款等涉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的项目。故不利于公司进行综合管理。所有双方的权利义务均需通过劳务协议来履行,而不是通过规章制度来规范。

四、进行报酬结算时,为避免劳务报酬与工资混淆,应以劳务用工的部门为单位,对劳务费名义造册发放,结算时注明核发依据,如元/小时(天、月、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财务成本。

五、涉及的风险是虽然名义是劳务用工,但实际上却按劳动用工进行管理,则发生争议时,劳动保障部门会按劳动争议来处理。故用劳务用工的方式不便于公司进行管理。

六、劳务用工解除合同的随意性强,不利于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不利于员工的归属感。

关于兼职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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