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5岁男孩在家里失踪犯法吗这个问题,温州11岁男孩失踪被找到,警方确认家属故意报假警,肆意消费社会热情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平均每天有550个孩子失踪,丢失拐卖如何才能停止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要更正一点基本性的错误,那就是问题的前半句。
平均每天有550个孩子失踪,相当于每年约有20万儿童失踪,这样一个数据并不靠谱,起码在当今这个年代,并不准确。
每年约有20多万儿童失踪,平均每天约有550个孩子失踪的出处据现有资料显示,这样一个数据,最早来源于凤凰卫视中文台在2007年5月31日的一档叫做“社会能见度”节目中出现过,当时的原话是:“我国每年约有20多万儿童失踪,目前仍然没有放弃寻找的案件逾60万件”。
而在2013年6月2日,这一数据又出现在了中国广播网上,当时一篇文章的标题是“我国每年约有20多万儿童失踪,仅有0.1%能找回”。
这两家媒体都比较出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他们发表这样的视频内容或者文字内容,应该经过慎重的考证,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某个或者某些阶段内,拐卖儿童的数量的确是非常惊人。
之所以这个数据可能有水分,原因在于20万这个数字是哪个机构统计出来的?统计的依据是什么?这两家媒体当时都未注明。
但是鉴于两家媒体的权威,很多人都选择相信,事实上这个数字不可能每年都是那样。就算2007年的时候每年失踪儿童数量有20多万,到了2013年不可能每年失踪儿童数量还是惊人的20多万。
国内有一家非常出名的公益组织:宝贝回家网站,通过这家网站的统计数据,我们大概可以看出一些规律来,请看下图:
当然,这只是失踪儿童在“宝贝回家”网站上的纪录,从这个纪录上可以清晰地看出,1990年前后,失踪儿童是最严重的,也是自1978年以后的高峰期。
特别是1990年,登记在该网站上失踪儿童的数量为3431人,假设当年的全国失踪儿童数量为20万人,那么就相当于是该网站登记数量的约58.3倍。
按照这样一个比例来换算的话,距离我们比较近的2016年,全国失踪儿童的数量就是约38648人。实际数据呢?据公安部统计,2016年上半年,全国失踪儿童的数量为286人!在这286人当中,其中260人被找回。
所以说,“每年失踪儿童20万”不敢绝对说在某个阶段没有发生过,但是在大部分年份,特别是最近二十多年来,肯定不会有这么多。
孩子永远是弱势群体,监护人应该起到该起的作用随着社会治安的好转,上世纪那种直接抢小孩的案例在当今这个年代,已经较少发生。
孩子失踪更多源于偷盗(多发于医院),以及拐骗,或者是孩子身边没有大人,被犯罪分子强行抱走。
不管是拐骗还是强行抱走,说实在话,监护人都有很大的责任。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由于自己的疏忽或者大意,导致孩子失踪,也是最常见的类型。
任何监护人,都不能把希望放在犯罪分子身上,不要渴望他们会对孩子心慈手软。更不能寄希望于孩子可以辨别好人和坏人,如果能辨别出来,他们就不是孩子了。
主动权一定要把握在自己手里。
不管是带孩子外出,还是独自留孩子在家,都应该考虑到各种可能性,这不是杞人忧天,有多少案例正是因为家长的疏忽,才造成骨肉分离的悲剧。
如果你看过类似的节目,你会发现那些丢失孩子的家长,无不自责万分。他们之所以自责,就是因为孩子丢失的事情原本可以避免,却因为他们的疏忽,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所以,想要孩子不丢失,监护人必须时刻具备高度的警惕性,切勿粗心大意,认为“就一会,没事”。
加大惩处力度,堵住拐卖儿童的去处“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同样的,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犯罪分子偷、盗、抢、拐孩子,除了小部分是自己想要孩子外,绝大部分是为了利益,是为了用孩子卖钱。
源头不好堵,因为犯罪分子不会在自己额头上写明自己是人贩子,在人群中你也无法分辨哪些人会对无辜的孩子下手。在丧失人性的人贩子眼中,只有利益,没有其他。
但是买孩子的人却可以尝试去堵住。
一般来说,买孩子的人并非全部十恶不赦,他们当中一部分出于种种原因,想要一个孩子,仅此而已。
当然,并非同情他们,正是有了他们的存在,才使得有了“市场”,才让犯罪分子有了“动力”。
可是如果加大对购买者的处罚力度,甚至把购买者的惩处提升到和犯罪分子一样的程度,我想应该可以有效遏制他们买孩子的“欲望”。
是买孩子还是买完孩子之后去坐牢,我想这对于成年人来说,不是一道复杂的选择题。
对于购买孩子的人来说,孩子并非一定要买,当这种意识深入人心的时候,“市场”自然会消失。没有了“市场”,没有了“需求”,犯罪分子自然也就不会铤而走险。
消除认识误区,相信互联网+群众力量的威力近期看到一则新闻,有一个小孩走失被路人看到,将小孩送到附近派出所,派出所第一时间是询问小孩的情况,无奈小孩尚小,还不能描述自己父母的相关信息。
民警立刻查询短时间内的报警记录,可是并无收获。
历尽一番周折,民警才联系到孩子的父母,当孩子母亲赶到派出所之后,她的话让民警大吃一惊,她以为孩子丢失之后24小时才能报警,所以一开始只是自己和家人在寻找,并未报警处理。
这就是误区,最大的误区,实际上儿童失踪可以立即报警,切勿相信什么24小时之后警方才会处理的谣言。
2010年,由公安部牵头,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关于立案的规定:“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
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简单地说,就是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也由此开始,改变了过去孩子失踪24小时之内不予立案的老规定,同时需要家长提供孩子被拐卖的证据的规定也一并取消,并要求儿童拐卖案件必须成立专案组,“儿童失踪立即立案”制度就此建立。
2016年5月15日,“团圆”系统正式上线。
“团圆”系统是指:当发生儿童失踪或被拐案件时,关联人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打拐民警立案并审核,然后登录钉钉团圆系统,上传案件资料,随后钉钉系统将向事发地坐标特定半径内的民警、巡警及淘宝、支付宝、微博、今日头条、百度App等数十个应用用户推送全民协查消息。
推送半径,“团圆”系统主要根据失踪时间来确定。
失踪1小时内报案,推送半径为100公里。
失踪2小时内报案,推送半径为200公里。
失踪3小时内报案,推送半径为300公里。
失踪超过3小时报案,推送半径为500公里。
截止到2019年5月15日,支付宝上的“团圆”小程序平台共发布儿童走失信息3978条,找回3901名儿童,找回率为98%,其中解救被拐儿童57名。
失踪儿童找回的平均时间从此前的132小时,缩短到78小时。
在接近4000个儿童失踪案件中,93%的案件是在群众提供的线索之下找回孩子的。这充分证明了互联网+群众力量的威力。
时至今日,拐卖儿童的案件依然存在,在黑暗中依然有一双双罪恶的眼睛在盯着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保护这些孩子是全社会的责任。
毫不夸张地说,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全部,如果孩子丢失,一个家基本上就毁了。可能你现在暂时没有孩子,但是你的亲人可能有,你的朋友可能有,你身边的人可能有。
自上而下,从现实到网络,只要所有人团结一心,必定使犯罪分子无处可藏,甚至可以让他们不敢伸出罪恶之手。
如果独自离家出走,家人报警失踪,警察会帮忙寻找吗
1,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发生离家出走行为,如果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只能以一般民事纠纷来处理,可以帮助家属联系和发布寻人启事,但不会专门协助家属找人2,如果明确是自行离家出走,警方不会以失踪人口来处理3,如果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警方会通过协查的方式解决,即区域内所有公安机关联动,如果有相关人员消息会第一时间反馈给家属注意,离家出走在我国不是违法犯罪行为,故警方不可能抓人,警方抓人必须是此人有违法犯罪行为且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才可以
温州11岁男孩失踪被找到,警方确认家属故意报假警,肆意消费社会热情
这个事情真的是太可恶了!
案件发生时,我朋友圈也有很多人在转。当时我在吃饭,看到了信息,真的觉得孩子的家人太可怜了!一再提高悬赏额度,那得是多么的心急如焚啊!而且这么大的孩子走失了,凶多吉少啊。
所以,我也在第一时间转发了信息到几个群里,虽然知道很无用。
不过,当时还是有信心找到孩子的。因为现在的天网监控系统很发达了。
如果能找到孩子最后出现的画面,应该不难找到孩子最后的下落。只是只怕孩子被找到时已经.....
万万没想到的是,居然是报假警!
更狗血的是,居然是母亲报假警,为了看看父亲是不是真的关心自己和孩子......更八卦的是,据说可能还牵涉到男女私情。不是孩子的舅舅协助母亲把孩子藏起来的,而是一个神秘男子协助其母亲做了这件事.......
这个是一个家庭的纷争,也是一个家庭的乌龙,但如果在美国、加拿大,必然是重案,而且这个母亲会第一时间被剥夺监护权。即使是自己的母亲,瞒着另一方监护人偷偷把孩子带走,也是违法的——也叫“绑架罪”。
不过呢中国可能无法给她的行为定为绑架罪。
看现在这个情况,应该是会涉嫌寻衅滋事等其他罪名。这个事儿浪费了太多的社会资源,也浪费了太多的社会感情,更戕害人心。那么多人为孩子的命运牵挂,警方也出动了大批警力,甚至连警犬都出动了四处寻找。而同时,这个社会还在发生着其他的案件啊.....不管背后有什么不得不说理由,也都希望这些没事找事的人、滥用警力的人,明白警力不可以虽然消费,它是公共资源,也是有尊严的,有限度的,应该用在刀刃上。不可亵渎,不可撒谎。
希望更多的人以此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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