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劳动争议加班费是否有时效规定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劳动争议加班费是否有时效规定的知识,包括加班费有仲裁时效的限制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一、到劳动仲裁要加班费能拿几年
我来回答下,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追讨加班费的,应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可申请包括整个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所有的未付加班费。希望可以帮到你。
二、单位天天加班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结束当天规定工作时间后。所在单位不顾员工的感受和意愿,在工作之余提出加班的要求。我们可以收集加班的证据。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是在工作时间外加班而非本人自愿加班。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合法行为
三、主张加班费只能追讨一年的吗
单位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一般时效从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加班费属于工资范畴,适用特别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时效的限制,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从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算。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不代表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只能一年,在仲裁时效内,劳动者主张加班费,不受追讨年限的限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实践中,因为按劳动部门的规定,工资表和考勤表最低保存两年,劳动者主张两年之内的加班费,即使没有提供有效证据,也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工资表、考勤表等方面的证据;但劳动者主张两年之前的加班费,劳动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单位尚保存有工资表和考勤表的,承担完全自行举证责任。所以,就有了劳动者主张两年前的加班费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被驳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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