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工伤鉴定的鉴定费谁出(鉴定费是由公司出还是社保局出呀)

admin2个月前680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工伤鉴定的鉴定费谁出和员工工伤,鉴定费是由公司出还是社保局出呀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工伤鉴定的鉴定费谁出以及员工工伤,鉴定费是由公司出还是社保局出呀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员工工伤,鉴定费是由公司出还是社保局出呀
  2. 工伤关联性鉴定鉴定费谁承担
  3. 工伤后生活费谁给
  4. 申请病退时劳动能力鉴定费谁承担
  5. 工伤伤残鉴定完找谁赔偿由谁办理
  6. 伤残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7. 伤残鉴定三期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员工工伤,鉴定费是由公司出还是社保局出呀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工伤关联性鉴定鉴定费谁承担

工伤关联性鉴定鉴定费由企业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承担。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该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承担。工伤鉴定是判断职工受伤是否与工作相关的关键环节,对职工的权益保护非常重要。如果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承担鉴定费用,则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或者社会保险机构只负责承担鉴定费用,而不包括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其他相关费用。因此,对于受伤职工来说,还需要关注其他费用的支付问题。

工伤后生活费谁给

工伤治疗期间的生活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住院伙食补助。

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伤残鉴定后,仍然需要护理的,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陈艳娣

2021-03-2211:08:3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活护理费会根据伤后的自理能力确定。具体而言,

1、完全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2、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

3、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享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申请病退时劳动能力鉴定费谁承担

普通人的劳动能力其实都是属于完全的劳动能力,但如果是那种身体有残疾的,可能在劳动能力方面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此时就有可能见到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对于这样的劳动者,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其实都是有一定优待的。不过劳动者是否丧失了劳动能力,还需要专门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之后,根据最终的鉴定结果,那么才能确定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能力是一个怎样的情况。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

当然,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是在两种情况下,才会涉及到需要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就包括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即构成工伤的情况下,需要进行这方面的鉴定;另一个就是,劳动者身患疾病,也有可能是因为职业病,需要办理病退的,这样的情况下也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而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不是说就是免费的,还是需要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但是这个劳动能力鉴定费应当是由谁来实际承担呢?这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了,毕竟劳动者受工伤或者患上职业病都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所以有些人自然而然的就认为是应当由单位来承担这个费用。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劳动者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其实是不需要由劳动者个人来承担的。此时如果所在的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话,那么这个费用就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否则的话,这个费用就会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伤残鉴定完找谁赔偿由谁办理

1、劳动能力鉴定完毕之后,达到十级及以上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受伤职工离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主要由社会保险及公共财政承担,但具体支付方面存在差异。因为伤残鉴定的费用主要由社会保险及公共财政承担,比如工伤事故制度规定雇主应支付伤残鉴定的所有费用,而一些自费的项目则需要被申请人自己承担。此外,在不同地区、不同制度下,伤残鉴定费用的具体支付方式也存在差异。延伸内容:在伤残鉴定过程中,相关人员还需要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身体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等各项操作,这些操作所涉及到的费用也需要被考虑在内。同时,由于伤残鉴定牵涉到申请人的利益,因此需要尽可能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和公正性。

伤残鉴定三期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一般是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行垫付,然后根据鉴定结果最终决定由谁承担鉴定费。一般分为几种情形:

1、鉴定结果与申请人主张相同,则由被申请人承担

2鉴定结果与申请人主张不同,则由申请人承担

3、鉴定结果与申请人主张有一部分一样,则会酌情由双方分摊。

关于工伤鉴定的鉴定费谁出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5330d16c2e1af5ff.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