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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件中需要提供怎样的证据吗(法院会怎么判?)

admin3个月前654

今天给各位分享离婚纠纷案件中需要提供怎样的证据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夫妻离婚时,一方在起诉书中提供虚假证据,法院会怎么判?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手机里的录音不能当证据吗?为什么?要什么样的录音才可以呢?
  2. 夫妻离婚时,一方在起诉书中提供虚假证据,法院会怎么判?

手机里的录音不能当证据吗?为什么?要什么样的录音才可以呢?

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63条明确了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手机录音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按照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因此,即使是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除非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那么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搜集录音证据需注意哪些?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是真实的。

录音证据的真实性,表现在其未被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改动,具有原始性和连贯性。

2、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并非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3、对方认可该录音资料,或虽提出反驳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反驳理由不成立的。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夫妻离婚时,一方在起诉书中提供虚假证据,法院会怎么判?

1.如果发现对方的证据有猫腻,可以在质证阶段提出来,引起法官的注意,并且可申请鉴定,譬如文书鉴定、音像资料鉴定等;

2.开庭时,可以向相关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进行发问;

3.向法院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4.向法庭提供反驳证据;

5.收集对方伪造证据的证据。

最后,王律师要提醒大家,向法院提交虚假证据的行为是违法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啊,不该做的事可千万别做。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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