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是哪些内容(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是哪些情形)

admin2个月前554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那么您知道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是哪些?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

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是哪些?

  (一)权利人提起诉讼;

  (二)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求;

  (三)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两种:

  (一)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

  (二)其他障碍。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等。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和事由,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

诉讼时效的期限是多少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三、

诉讼时效的性质

  (一)诉讼时效完成仅消灭实体请求权

  诉讼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这与消灭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前提相一致。同时,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丧失的并不是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权利人仍有权向法院起诉,只不过权利人丧失了通过诉讼获得救济的权利,法院不再保护其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的实体请求权消灭,而不是程序上的请求权消灭。因实体上的请求权,是权利人取得胜诉的根据,所以又称为胜诉权。

  (二)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

  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当事人既不能协议排除对诉讼时效的适用,也不得以协议变更诉讼时效期间。

  (三)诉讼时效具有普遍性

  诉讼时效规范为普遍性规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是哪些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是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4f349e6571064a9a.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