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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签字担保犯法吗(你怎么看)

admin3个月前646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别人签字担保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有人说“人,不要给任何人做担保,即使是父母和朋友”,你怎么看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担保人签字是本人,身份证号码错误。有效吗

担保是无效的但是可能涉嫌诈骗。

所以你要想好说辞,把所有的责任推到为你办理担保人的头上。是他审核不严、或者录入错误造成的,不是你提交材料错误,或者说提交材料错误也是你无心之举。

我在银行没签字却成了53万元的担保人,征信被拉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没签字成担保人,银行把你拉黑了?这种事很少见。那银行凭什么赖上你?

如果无辜被银行拉黑,你可向当地央行提出征信异议。同时,你可以起诉银行侵权。

这个事非常奇怪,银行要起诉你承担担保责任,一定会向法院提交证据。向法院提交造假的合同文件,涉嫌伪造证据,这不是自作自受找麻烦,银行至于这么傻吗?

所以很大的可能是你在不知情或者不明就里的情况下签了文件。

话说回来,如果银行真的伪造你的签名,你的机会来了:第一,银行不敢去法院提告,因为法院一查银行就会穿帮;第二银行遇到这种事,一定会私下与你协商,不但道歉还会赔偿。

如果银行拒不协商,那么你可以以侵权告银行,让法院去调银行的签名文件。真相一旦大白,银行会吃不了兜着走。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有人说“人,不要给任何人做担保,即使是父母和朋友”,你怎么看

即使是父母兄弟姐妹,特别要好的铁杆朋友也要慎重,不要轻易答应替人担保,其他的人一律拒绝担保。

担保有经济担保,其他事情责任担保。法律法规,如果被担保人没有履行责任和义务,担保人是要替被担保人履行责任和义务。古人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如果被担保人为了利益,逃跑躲避,经营不善倒闭破产,资不抵债,或者意外死亡等,担保人麻烦就大了。

所以替人担保要慎之又慎,绝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给自己添麻烦,承担严重后果遭受惨重损失。

银行人员造假担保人对象签字触犯那条法律

1、冒充本人签订字而签订的担保协议,本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的前提是,需要本人同意担保协议内容,如非本人签字或者未经本人授权而签订担保协议的,该担保协议对本人无效,本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

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借款时不是担保人本人签字,是替签的,法律上生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若干意见》

109……,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

由以上法规条文可看出,借款合同只有担保人本人签字,才能产重法律效力,才能生效,别人替签无效。

亲戚银行贷款让我老公签字担保,请问对我们以后买房有影响吗

银行小民工明确告诉你,有影响!

简单分析作为贷款担保人的两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借款人逾期,即使有还款能力的时候可以对担保人进行催收并要求担保人偿还;一般保证指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那么只能有担保人进行清偿。

另外作为贷款担保人可能面临的两种情况,第一种,贷款还款正常,借款人没有逾期情况。这样的情况下,作为担保人是不会涉及风险。但是担保人个人征信报告中会体现出担保记录,其中包括担保金额、期限等。如果你在担保期限内办理房贷,有可能会影响到你的授信额度,因为银行会将担保金额算入你们家庭未来可能要清偿的债务。

第二种,贷款逾期,且处于银行追偿状态。这样的情况下,担保人的征信报告中会体现,所担保的贷款状态处于次级、不良、损失,这三种情况都表示贷款出现严重风险,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除非担保人偿还欠款,否则征信记录总会保持。这样的话,你们申请房贷肯定会受影响,很有可能审核不通过。

建议不要轻易为他人担保,并保持良好征信记录!

民营企业向银行贷款,银行强行要求打工的法定代表人做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这合理吗

依我之见:让‘’打工者‘’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并贷款担保这极可能是一桩‘’银行贷款诈骗罪‘’的刑事犯罪案件和‘’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失职被骗罪‘’案。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在设立和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时除经营项目丶注册资本外,还须随附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成员名单,在工商部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还须明示法人代表的真名真姓;公司法还规定公司董事长丶法人代表须在股东中根据占公司股份份额大的自然人或股东方派员担任董事长或法人代表。本案例中所述该公司法人代表不属股东身份而属该公司对外招聘的一‘’打工者‘’,公司这一招聘公司法人代表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的行为。公司为什么要故意违法这么做?此次公司向银行贷款而由‘’打工者‘’来担保,且作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可以预见得到一一一该公司的实际操控者躲在幕后,让一‘’打工者‘’假冒公司法人代表去以公司名义贷款,并由‘’打工者‘’作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请问:公司的幕后操控者为什么要这样玩‘’金蝉脱壳‘’的把戏?

依我之见这是公司操控者为了贷款诈骗,公司以虚假的法人代表来贷款担保,而这‘’担保‘’从一开始就预示着一旦公司违约还不了贷款就必须由负无限连带责任的‘’打工者‘’来还,打工者本来就腰无分纹来公司挣饭钱的,从一开始就预示着这打工者担保还款是虚假的,其最终结果公司实际操控达到‘’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归还银行贷款的目的,而用‘’打工者‘’来当法人代表就是为了‘’金蝉脱壳‘’实际操作者案发后好溜之大吉。根据‘’两高‘’关于办案诈骗罪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有关解释:以虚假担保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及以上的构成诈骗罪,骗取银行金融机关贷款的是贷款诈骗罪。而该‘’打工者‘’如果事先明知这一切内幕并参与的话,打工者属诈骗罪的共犯。

二,至于银行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时对公司法人代表的真实性审查,以及明知自然人,既‘’打工者‘’以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为自已公司担保明显严重违法仍办理贷款发放的行为,以及明知打工者无财产而同意搞虚假担保的行为,银行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涉嫌‘’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失职被骗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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