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申请需要具体证明文件包括了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等材料。
一、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需要哪些具体证明文件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需要以下具体证明文件: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8.填写申请执行表。
9.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吗?
申请强制执需要向法院交纳费用。我国的法律规定了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都是应当交纳申请费,但申请费待执行后交纳。缴费的金额按照不同的标准来缴纳,若是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缴纳费用在50元-500元之间,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的按照比例缴纳。
三、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找法网提醒您,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