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入户抢劫和普通抢劫的问题,以及和抢劫商店是否是“入户抢劫”?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入室抢劫和拦路抢劫那个性质重
- 抢劫商店是否是“入户抢劫”?
- 抢劫和入户抢劫的区别
- 抢劫罪中的入户和盗窃罪中的入户的“户”有什么区别
- 入户抢劫和入室抢劫区别
- 什么是入室抢劫什么是入户抢劫
- 哪些情形属于入户抢劫,入户抢劫怎么判刑
- 如何区分入室抢劫与入户抢劫
入室抢劫和拦路抢劫那个性质重
拦路抢劫构成抢劫罪,抢劫罪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入室行窃构成盗窃罪,盗窃罪不属于严重暴力犯罪,涉案金额相同的情况下,抢劫罪处罚更重。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抢劫罪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最低刑为三年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商店是否是“入户抢劫”?
抢劫商店算入户抢劫。涉嫌抢劫罪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和入户抢劫的区别
法律分析:抢劫,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
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枪抢劫,情节更为恶劣,刑罚会加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中的入户和盗窃罪中的入户的“户”有什么区别
二者没有区别,都是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入户抢劫和入室抢劫区别
入户具有非法性,即未经主人的同意擅入私邸,进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也就是以实施抢劫犯罪为目的。
非法侵入他人的住所,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如公然破门而入,秘密侵入,欺骗侵入等等。但行为人基于某种合法、正当理由进入他人住所,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则不属于“入户”抢劫,构成犯罪的,可按一般抢劫处理。
一、入室抢劫和入户盗窃的区别有:
1、入室抢劫和入户盗窃的发生地点是不一样的;
2、入室抢劫构成的是抢劫罪,入户盗窃构成的是盗窃罪;
3、入室抢劫不是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入户盗窃是构成盗窃罪的法定情形之一;
4、它们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
二、入室抢劫常见的类型有:
(1)因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引发的入室抢劫;
(2)赌博有关的入室抢劫;
(3)随意性极强的入室抢劫;
(4)“随机应变”的变盗为抢。
三、入室抢劫处罚方式如下:
1、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造成当事人死亡的,处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什么是入室抢劫什么是入户抢劫
从广义上说,入室抢劫、入户抢劫是一回事,都是进入室内抢劫;入户抢劫一般是指进入居民家中抢劫;入室抢劫,既包括进入居民家中抢劫,也包括进入办公室、商店、仓库等等抢劫。入室抢劫的外延要大一些(或者说范围宽一些)。
哪些情形属于入户抢劫,入户抢劫怎么判刑
抢劫是刑法规定的重罪之一,而入户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哪些情形属于入户抢劫?如果真的被认定为入户抢劫怎么判刑呢?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一、哪些情形属于入户抢劫入户抢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被作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诚然,以抢劫为目的的“入户”、在“户”内实施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劫取财物,无疑构成“入户抢劫”,但这只是典型的情形,现实中还存在非典型“入户抢劫”的情形。也即是指,在行为人“入户”目的具有非法性,并且主观上具有抢劫故意的前提下,“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外”,同样也构成“入户抢劫”,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一是行为人先在“户外”对被害人进行暴力强制,使之不能反抗,然后,“入户”取财。无论行为人是与被害人共同“入户”还是当着被害人的面单独入户取财,均应视做暴力行为从户外至户内的延伸。由于该行为已经危及公民居住安全,使户主产生了极度心理恐惧,对住宅安全构成了严重侵害,且行为人取得财物具有“当场性”,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入户抢劫”的犯罪客体要求,故应认定为“入户抢劫”。二是行为人利用谎言、骗局将被害人引出后,进行暴力强制,使之不能反抗,然后当着被害人的面“入户”取财。在这种情形下,被害人本应处于“户内”,但是由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使之暂时离开户内,并对被害人进行人身强制并劫取财物,也应认定为“入户抢劫”。三是行为人“入户”将被害人引出后进行暴力强制,使之不能反抗,然后挟持被害人一同到另外地点取财。这种情形也应视为行为人当场取得财物,被害人的住宅安全及人身权利受到了严重侵害,而该侵害正是从行为人“入户”开始的,所以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四是行为人先“入户”,将被害人引出后杀害,然后再次入户取财。二、入户抢劫怎么判刑我国刑法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刑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如何区分入室抢劫与入户抢劫
如何区分入室抢劫与入户抢劫?首先,需要明确户的特征。其次,应当把握“入户抢劫”的构成条件;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区分入室抢劫与入户抢劫
1、首先,需要明确户的特征。“户”的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居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主要是指人们在户内享有家居生活的自由和安宁,以及不受他人干扰、窥探和破坏的隐私权,也是公民个人私权得以充分、集中展现的地方。后者为场所特征,是指人们对户的空间区域享有占有、使用、支配和自由进出的专属物权性权利,非经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两个特征缺一不称其为“户”。
2、其次,应当把握“入户抢劫”的构成条件,入户抢劫的构成条件可归纳为两点:
(1)一是入户具有非法性,即未经主人的同意擅入私邸,进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也就是以实施抢劫犯罪为目的,非法侵入他人的住所,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如公然破门而入,秘密侵入,欺骗侵入等等。但行为人基于某种合法、正当理由进入他人住所,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则不属于“入户”抢劫,构成犯罪的,可按一般抢劫处理。如管道修理工以维修为名进屋后,临时起意实施暴力劫财行为,就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2)二是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场所的特定性,即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是,入户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是否构成“入户”抢劫的问题。如果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内,可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于户外,则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3、第三,刑法确立入户抢劫做为加重处罚的法理依据。刑法加重处罚“入户抢劫”的本旨就在于保护居民家居生活的安宁平和、保护未经许可他人不得擅入私邸的住宅权以及个人休养生息的隐私权利不受侵犯。入户抢劫触犯了刑法规定第263条抢劫罪和第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在公众心中,“户”是其休养生息的神圣处所,家居生活被视为最安全、最可靠的避风港。而入户抢劫,不仅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而且彻底打碎了居民心中对生活的安全感,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安全,严重危害家庭的安宁,动摇社会的安定,对人们的心灵产生强大的震撼力,其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所以,刑法把“入户抢劫”做为加重情节之一。
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抢劫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甚至造成被侵害分人身伤亡。虽然它使用的手段,也在客观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但是因为它最终目的是为了抢劫财物,所以法律上把它最终归入侵犯财产罪之中。
2、抢劫罪在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加害人必须具备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是否抢劫到财物,是确定既途未遂之根据,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抢劫罪行发生了严重情节,特别是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无论抢到财物与否,都是既遂。由于抢劫罪是当场劫取财物,所以,被抢劫的财物限于动产,非法侵占不动产的不属于抢劫罪。如果把不动产的一部分强行分离变成动产而抢走的,应定抢劫罪。
3、抢劫罪在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求本罪只能是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只是抢回自己被骗取或者赌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不构成抢劫罪。
4、抢劫罪犯罪构成的主体要件,要求犯罪主体是必须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关于入户抢劫和普通抢劫,抢劫商店是否是“入户抢劫”?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