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一定被拘留吗
一、什么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正式逮捕并予以拘留的人。在此之前,公安机关等机关为了调查取证和防止其逃跑,可以对这些人进行临时强制措施,如传唤、拘传等。
二、拘留的条件
1.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拘留的法律程序
1.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可以传唤或者拘传,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2. 在公安机关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应该在24小时内收到拘留通知书。
3. 被拘留人如果认为自己没有犯罪行为或者不应当被拘留,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4.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讯问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应当立即释放。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有犯罪事实,需要逮捕的,应该在24小时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5. 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期间,被拘留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6.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被拘留人移送看守所羁押。
7. 如果被拘留人被逮捕,公安机关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同时,被逮捕人应该在24小时内被送往看守所羁押。
8. 如果被拘留人或者被逮捕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患严重疾病的,看守所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同时,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或者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
9. 如果被拘留人或者被逮捕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患严重疾病的,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同时,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或者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被拘留人或者被逮捕人的死亡或者患病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10. 如果被拘留人或者被逮捕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患严重疾病需要紧急救治,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救治,并将救治情况报告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四、拘留的期限和保障措施
1.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2.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3.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 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决定逮捕。人民法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申请后应该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如果决定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立即执行逮捕并送至看守所羁押;如果人民法院决定不予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