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劳动合同变更应该要注意哪些细节和劳动合同约定随意变更岗位和工作地点合法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公司更改劳动合同的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对员工有影响吗
- 公司成立的子公司把我调过去需要注意什么?
- 签了合同约定可以调岗,单位就可以随意调岗吗?
- 刚签完劳动合同,想离职,可以吗
- 同一公司调换部门,岗位变了,职务变了,需要重新签署合同么
- 劳动合同约定随意变更岗位和工作地点合法吗
- 公司法人变更了,以前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有何依据?
公司更改劳动合同的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对员工有影响吗
按照您的描述,现在我将从以下方面给出分析和建议:
1。若您以单位注销为由要求经济补偿金,则您需要向原公司主张该权益。具体法律解释,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针对这个方面,我建议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了,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2。若您以新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则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具体法律解释,您也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针对这个方面,我同样建议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了,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3。公司注销后,又重新注册,则属于两个独立的法人。具体法律解释,您也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公司法》针对这个方面,若您想以新公司资产补偿您原公司的经济补偿金,您需要证明两个法人之间存在资产关联。
公司成立的子公司把我调过去需要注意什么?
在调整劳务关系时,特别要注意社保代扣问题,特别是旧的劳务关系解除,意味着你在旧公司的权益就完全没有了,新企业特别要注意的是薪资问题、福利问题。这些问题,你最好和旧公司谈清楚。也和新企业确认清楚。
签了合同约定可以调岗,单位就可以随意调岗吗?
有资料显示劳动争议案件中近30%是因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引起,员工岗位调整在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比如题主的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岗位,在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是普遍现象。我们来了解一下约定调岗,不能随意调岗的法律,具体如下:
合同约定调岗,单位有权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劳动合同有“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或者类似条款,应当理解为双方的真实意思,劳动合同具有约束性,双方都需要遵守。
也就是说单位提前跟你打预防针,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你的岗位,你说好的。在此基础上成交。调整有向上调整,升职加薪大家都没有意见,但是向下调整,降职降薪是大家都不能接受的。
可以随意调岗吗?不可以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应具备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有一定的关联关系,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销售经理调整到财务主管岗位就不具备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说调岗之后,应该有相应的交接和培训,帮助员工胜任新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单位最好保留证据。比如出具考核制度和程序作出的考评或考核结果,让员工签收;员工存在失误的,员工提交的说明或者检讨等书面材料。最好整理出来谈话记录,让员工签字。
因此单位调岗还是要注意的,不能随便调整,如果随便调,你是可以不同意的,毫无关联性的岗位谁也干不了。
岗位下调是否可以降薪?是的调岗的目的之一就是调整薪酬,否则调岗就没有意义。薪随岗变,岗位管理包含了岗位的薪酬管理,岗位异动伴随着岗位报酬标准的变动。调整到新的岗位,其薪酬应当根据新岗位的标准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调岗调薪一般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但是很多企业会口头通知调岗,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11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口头通知你去新的岗位,一个月之内你没有提出异议,说明你接受公司的调岗安排,不能反悔了。超过期限即便反悔,人民法院也不支持。我经历过一个真实的仲裁判例,也是这么判的,口头调岗,超过一个月,仲裁也不受理。
结语:调岗调薪是并存的,上调,皆大欢喜;下调,危及利益,擦亮眼睛,拿起法律武器。人在职场,能拼尽全力工作,也能在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保护好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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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完劳动合同,想离职,可以吗
当然可以。
刚签完劳动合同,应该是在试用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第三款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全可以离职。
不仅如此,在用人单位存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甚至可以随时离职。比如说,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云顶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个人权益的、单位乘人之危逼迫劳动者签订或者变更违背个人真实意愿的劳动合同的等等,所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可以直接炒老板鱿鱼。
需要注意的是,即时离职,一般只限于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是过错方的时候。其他情况下,离职的方法有两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都是属于法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还有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叫约定解除,就是你和单位签合同的时候,约定好出现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就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了。这样的约定条款一定是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否则同样无效。
想要离职的这位亲,还有一个情况要提请你注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强行离职,不仅要赔偿由此为用人单位带来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刚刚签完劳动合同,就想离职的人,难道你在签合同之前喝醉了吗?出尔反尔的人,必定会被职场所鄙弃。
你觉得呢亲?
同一公司调换部门,岗位变了,职务变了,需要重新签署合同么
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的职务,不能随便更改。转正后岗位晋升了或者岗位异动了,应与员工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调整岗位。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仅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不成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正式工工资给补齐差额,并续签第二次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因此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决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约定随意变更岗位和工作地点合法吗
可以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从这条可以看出,《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主,同时应当兼顾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对能否预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如果完全肯定,势必导致部分用人单位通过随意调整工作地点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完全否定,对一些工作性质特殊,确实需要经常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来说,对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造成影响。因此,对本案争议焦点无论是完全肯定,还是完全否定,都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合理的做法应当是在肯定该种约定的同时,对该约定又给予必要的限制。
二、对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约定如何限制。首先,用人单位的工作性质是需要其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才能进行该约定,对不需要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及需要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中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劳动者不能进行该约定;其次,对该约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特别的说明;再次,即使符合前述两项规定,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必须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不能是其它目的。
公司法人变更了,以前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有何依据?
依然有效。
题主中的“公司法人”,应该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吧。
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依旧是原来的公司,仅是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人进行更替而已。
如同公司的名称变更,无论名称如何变更,公司还是那个公司,可能认起来费点事。公司的18位信用代码,如同人的身份证编码,无论名称怎么变,在大陆地区怎样迁移,公司马甲换了,但还是那个公司。况且,从工商登记那里,从公司成立到变更到迁移,一切都会有痕迹。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33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从工商登记系统能找到证据,从劳动合同法找到法律依据,想赖也赖不掉。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原来劳动合同的有效。当然,如果签新的劳动合同,应当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另外提醒的是,尽管法理上不影响原来劳动合同的有效,但并不代表实际上不影响。如果像特没谱那样,那我们只能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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