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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和保险的关系是什么意思(肇事逃逸和保险的关系是什么呢)

admin1个月前563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肇事逃逸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一、肇事逃逸和保险的关系是什么?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肇事逃逸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虽然规定由救助基金垫付相关费用,但这显然是为了保障受害者的利益所设立的制度,只有在肇事者逃逸且无法确定肇事车辆投保公司的情形下才适用此项规定,从此条款并不能得出保险公司在此情形下免赔。

第二,对于商业险部分,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交通肇事逃逸的影响只及于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负责。保险人以肇事逃逸由为免除自己的全部赔偿责任,违反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保险人不能以此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

二、哪些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在日常中生活中,针对不同的险种,赔偿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如果是购买了交强险的话,即使是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都会进行赔偿,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为2000元。而商业险的话,在交通肇事逃逸上,是不进行赔付的!

三、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肇事逃逸是有保险赔偿的,但是也有赔偿限额,所以对于自身肇事逃逸的行为还是要自己负责,一般来说交强险会对肇事逃逸进行赔偿,而其他的如商业险是不会对此进行赔偿的,而且保险人也不能以此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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