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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的继承需要夫妻双方的重视和灵活处理。如果和其他亲属没有财产纠纷,最好公证一下。那么,夫妻继承财产公证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我相信你会对此非常感兴趣。今天,我将带你更多地了解这个问题。接下来,请看详细的介绍。
目前,遗产公证费已经调整,遗产继承证明费、赠与费和接受遗赠费不再按受益金额的2%收取。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的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等费用将从此前执行金额的2%下调至:元以下,且不超过1.2%。超过20万元不足50万元的,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足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0.1%收取。单方面赠送或捐赠的证明,半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从目前的每辆100元降低到每辆70元。因遗失而补发私人护照的费用已从目前的400元降至200元。
婚姻财产协议的主体可以是丈夫和妻子,也可以是即将建立夫妻关系的男女。签署时间可以是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形式应该是书面的,协议的内容是婚后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所有权(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
1、夫妻财产协议的有效性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之间关于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丈夫和妻子同意拥有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如果第三方知道该协议,丈夫或妻子拥有的财产将用于清偿丈夫或妻子的债务。
根据该条的规定,财产协议对债权人的效力仅在婚姻财产为每一方所有并通知债权人时有效。如果这两个条件不满足,债权人仍然可以将配偶一方的债务视为共同债务。在具体公证中,应当告知这一规定。如果双方只就其拥有的重要财产达成协议,而不就所有财产达成协议,则不会对债权人产生影响。夫妻双方仍对其中一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对一方有高债务风险的夫妇来说尤其必要。然而,不可能通过婚姻财产协议来避免已经发生的债务。
2.婚姻财产协议公证的法律后果
婚姻财产协议生效后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最直接的后果是产权的所有权将会改变。协议各方都很容易理解这一点。产权变动后,基于产权的收益和处置也发生了变化。例如银行存款的利息、房地产的增值部分、股权股息和其他财产,这些既不是工资也不是营业收入,当然属于财产所有者。这些间接的后果很容易被忽视,我们应该及时进行公证。
个人财产由个人处理。丈夫和妻子有处理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共有人的共同同意。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处理财产,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的登记制度,夫妻财产通常只登记一个名字,许多夫妻共有财产属于“隐名共有”。因此,有财产登记员处理财产,而不是实际所有者处理财产。例如,对于男子的婚前财产,双方同意归女子所有,但财产所有人的姓名没有改变,导致实际所有人无法处理财产
同时,应当告知,根据相关规定,登记人可以处分该财产。如果登记不变,可能给实际所有人造成损失,也可能导致实际所有人无法处分财产。
3、夫妻财产约定及其他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
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协议仅限于财产所有权问题,不能就夫妻之间的互助义务和他们之间的财产继承达成协议。无论丈夫和妻子同意财产是共同所有还是私人所有,他们都不能逃避他们之间的互助义务。也不能通过协议排除或指定相互继承。
4.配偶财产协议公证的适用范围和目的
作者认为,《婚姻法》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对普通夫妇来说是合理的,是否有财产协议并不重要。如果夫妇的财产仅用于共同生活或维持夫妇的互助义务,那么财产协议就没有必要。特殊情况更适用:更多财产、再婚夫妻、捐赠财产、配偶一方可能承担更大的债务等。在这些情况下,在签署协议之后,夫妻可以很容易地理清他们的财产关系,更方便地处理财产。对第三人来说,先公证后容易被第三人说服,第三人也容易接受财产的处分。最重要的是避免人们在去世后的遗产纠纷。在继承问题上,由于婚姻财产分割不清,下一代很少继承上一代。然而,年轻一代的财产在前一代的继承很容易导致夫妻财产分割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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