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报复妻子私情犯法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公报私仇另一种说法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公报私仇另一种说法
官报私仇,托公报私,挟私报复,公报私仇[gōngbàosīchóu]的解释:借公事来报私仇;是一种很卑劣的行径。出自: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今日又将我家人收留谋死了他,正好公报私仇,却饶不得!”
原著中丁春秋和李秋水有私情吗
原著李秋水为报复无崖子,曾与丁春秋勾搭在一起,丁春秋也是李青萝养父。
逍遥派高手李秋水,因为气愤丈夫无崖子迷恋玉像,先收大批美少年为男宠,又和其徒弟丁春秋私通,两人联手将无崖子打落山崖,并一度同居于姑苏曼陀山庄,以夫妇相称,李秋水还让女儿李青萝也喊丁春秋为父,并将之前和无崖子在无量玉洞搜罗的天下各派武功秘籍,都运至此处,就是后来王语嫣读书的“琅嬛玉洞”,竟造就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武学女博士。
李秋水为掩人耳目,命女儿叫丁春秋为爹,李青萝自幼叫习惯了,长大后也不改口。后来李秋水厌烦丁春秋,独自跑去西夏,凭美貌媚术当上西夏景宗李元昊的妃嫔。
滥用权力罪司法解释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潘金莲杀武大郎,原因之一是为了报复武松吗
哎,这段不相配的婚姻,让人看了着实有点别扭,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应该结束这段婚姻,一别两宽,各寻新欢,把事情说开了,不挺好的吗?懦弱的武大郎,就是不满意,也做不了潘金莲的主呀,就是刚强的武松,也只能说潘金莲不忠心罢了,也不至于以后引起的杀人案吧,可作者不这样写,中间愣是插了一个老谋深算的王婆,给一对婚外的情人提供了优越的场合,从中谋利。出轨不要紧,你别把武大郎药死呀,作为伸展正义的弟弟武松,能善罢甘休吗,我觉得潘金莲杀武大郎的主要原因,还是西门富家子的狂妄,以及老谋深算的王婆瞎掺和,夹在中间的潘金莲处于无奈,药死了武大郎。不管怎么说,践踏人命,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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