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上不了飞机,这是人民法院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之一。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布是指人民法院应当就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事项对社会大众进行公布,其公布事项包括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等事项。
一、失信被执行人上不了飞机吗
失信被执行人上不了飞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提醒您,人民法院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还有如下限制:
1.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2.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对其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票、应收账款等财产;
(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4)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5)限制出入境等。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布是指人民法院应当就执行被执行人的如下事项对社会公布: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