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行政诉讼判决如何执行撤诉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行政诉讼判决如何执行撤诉的知识,包括撤消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法定程序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行政赔偿诉讼开庭前,原告可以撤诉吗
- 行政诉讼中原告以被告不适格为由申请撤诉能否再行起诉
- 行政案件的撤诉属于败诉吗
- 行政案件撤诉的理由有哪些
- 行政诉讼可以撤诉吗
- 撤消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法定程序
- 行政诉讼发回重审后能撤诉吗
行政赔偿诉讼开庭前,原告可以撤诉吗
可以,只要在判决前原告都可以撤诉
行政诉讼中原告以被告不适格为由申请撤诉能否再行起诉
可以再行起诉的。行政诉讼中如果原告因其它原因申请撤诉的。如果原告将证据或起诉材料重新备齐了还是可以再行起诉的。也可以用其它诉求再行起诉。
行政案件的撤诉属于败诉吗
不是,败诉是指经过法院的实体审理后,诉讼请求等不到法院的支持。
撤诉是当事人只愿撤回诉讼,简单说就是我不告了。
行政诉讼的原告或上诉人撤诉后的法律后果:1、导致诉讼终结;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原告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行政案件撤诉的理由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一)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二)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四)第三人无异议。第五条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有履行内容且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撤诉;不能即时或者一次性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撤诉,也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行政诉讼可以撤诉吗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撤消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法定程序
1法定程序是可以撤消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2撤消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程序是: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经法院审核后,原则上应作出裁定,决定是否批准撤诉。如果法院批准撤诉,申请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政诉讼监督申请已经被法院受理并决定开庭审理,那么申请人撤销申请的必要条件会更复杂,需要进行复审,并经过法院裁定才能撤销监督申请。
行政诉讼发回重审后能撤诉吗
行政诉讼案件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可以撤诉。行政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上一级人民法院后,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如认为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时,一般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审理程序按一审程序进行,因此,当事人此时可以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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