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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医疗费用必要性鉴定规则)

admin2周前984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如何申请医疗损害鉴定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如何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知识,包括医疗费用必要性鉴定规则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医疗损害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的名字要写在上面吗,不写是否认同鉴定意见呢
  2. 医疗费用必要性鉴定规则
  3. 到底是公安局鉴定还是医疗机构鉴定伤情

医疗损害鉴定,参加鉴定的专家的名字要写在上面吗,不写是否认同鉴定意见呢

交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用的损害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证支付。

受害人应当通过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来证明医疗费用的存在及其数额。

在确定医疗费用的数额时,要注意证据的两个一致性,即收费收据的项目和处方的一致性以及病情诊断和处方的一致性。

医疗费用必要性鉴定规则

交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用的损害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证支付。

受害人应当通过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来证明医疗费用的存在及其数额。

在确定医疗费用的数额时,要注意证据的两个一致性,即收费收据的项目和处方的一致性以及病情诊断和处方的一致性。

到底是公安局鉴定还是医疗机构鉴定伤情

伤情(人身伤害等级)鉴定一般是公安机关设立的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公安机关鉴定工作规则》(公安部令第86号)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本级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有鉴定能力的,实行本级委托;超出本级公安机关鉴定机构鉴定项目或者鉴定能力范围的,实行向本级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逐级委托;特别重大案(事)件的鉴定或者疑难鉴定,经拟委托鉴定的鉴定机构同意,可以选择委托。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委托鉴定,如因技术能力等原因或者法律另有规定需要委托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应当委托取得合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委托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如何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费用必要性鉴定规则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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