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怎么认定买房的日期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怎么认定买房的日期的知识,包括购房日期以什么为准,是房本上的日期还是购房合同上的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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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房子产权是多少年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我是一名房产经纪人(房产中介),卖房子有五年多了,住宅的产权是70年(但是小地方也有部分意外)、商铺公寓产权是40年、工业用地产权是50年。我来告诉你怎么看,有以下几个方式:
第一:如果你买的是新房,你可以问开发商拿地时间跟这块地的到期时间,用到期时间捡垃圾时间,那么就可以得出来,这个房子产权是多少年。
第二:二手房看房产证上面的信息,房产证上面会备注房子是住宅还是非住宅,住宅的话就是70年,非住宅的话一般都是40年。
第三:二手房还可以查看,房产证上面的到期时间,然后你可以再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用到期时间减产权证办理时间就可以得出还有多少年。
总结:在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下,住宅的产权年限是70年,然后公寓的产权年限是40年,还有商铺也是40年,那么工业用地的产权年限是50年;产权年限计算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起就开始计算。所以大家买房子的时候,你要问清楚,要看清楚哦。
以上是个人工作经验总结,希望对你有用。
购房日期以什么为准,是房本上的日期还是购房合同上的
购房时间是由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
当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哪个注明的时间早就选择哪一个作为购房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薄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薄由登记机构进行管理。由此条规定看出购房日期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中的不动产登记薄的登记为准。虽然说,通常购房人签订合同并且支付相应款项后,开发商要为购买人从初始登记中办理变更到购买人的登记,而该变更登记就是在不动产登记薄中反映出来的。因此,可能会出现有些情况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确定了购房日期,但是从法律角度和严谨的全体视角来看待,购房日期的真正开始还是要根据购房人拿到房产证和房产证上的时间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效力及其管理机构】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城市房屋产权的确认日期是从什么时候算起为什么
这个问题原本不是问题,但还是有很多人不是特别清楚。可能是大家对不动产法律制度的了解不够准确造成的。根据国家规定,城市房屋产权的确认日期一般是从记载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的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特殊情况的话要特殊认定,不能“一刀切”。具体意见分享如下,供参考。
第一、城市房屋产权的确认日期究竟从什么时候起算01、国家规定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02、如何解读国家规定?
我国物权设立和转让,一般是要依法登记的,不登记不生效。
因此,一般情况下取得房屋产权,从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起算产权日期。
03、举例说明
A将房子卖给B,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房管局登记日期是2020年4月20日,房产证发证日期是2020年4月22日,则B取得房屋产权的日期是2020年4月20日。
第二、各种特殊情况下取得房屋产权的起算日期汇总⑴一般情况:因法律行为取得产权
这种情况下,就是上面说的那种一般情况,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起算取得产权的日期。
比如,买卖房子取得产权的,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买卖审核完成,记载买卖信息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开始起算新的产权人取得产权的日期,这个时候,可能新产权人的房产证还未制作出来。
因此,以房产证发证日期作为确认产权人取得产权的日期是不严谨的,可能记载行为与制作房产证的行为是同一日,但也可能不是同一日。
⑵特殊情况1:因事实行为取得物权
因合法的建造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取得物权。
比如,开发商因为对楼盘房屋的建造行为,取得楼盘所有房子的产权,这是不需要经过登记的,在建造完成后,即取得房子的产权。
而如果在农村的话,宅基地自建房依法建造完毕就取得农房的产权,后续不办房产证依然不能否定村民对自建房的合法产权。
⑶特殊情况2:因法律事实取得物权
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子女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父母房屋产权的,自父或母死亡时取得产权,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经过登记即可取得所有权的。
比如,张三的父亲张甲于2020年4月21日9时10分59秒去世,遗留有深圳宝安区一套房,张三对深圳宝安区房产拥有产权的时间就是2020年4月21日9时11分0秒,这个取得产权的时间是不需要经过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的,这是法律的默认。
⑷特殊情况3:因法律文书或政府征收决定取得物权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取得物权的,取得产权的起算日期是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日。
也就是说,通过法院诉讼、调解、仲裁委裁决取得房屋产权的,自判决、调解书、裁决书生效之日就是取得产权之日。
比如,甲、乙打官司,法院判决甲的房屋产权归乙,二审判决日期是2020年4月22日,房产证日期是2018年5月5日,则乙取得房屋产权的日期2020年4月22日。
第三、如何看待你手上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01、权利属性
确认产权的最终依据,只有一个,就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的不动产登记簿!
以前叫房产证,现在叫不动产证,只是证明你对房产有产权的凭证,而不是确认产权的依据。
说白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法律属性是“证权凭证”,不动产登记簿是“确权凭证”。
02、打个比方
身份证和户口登记,确认户口信息的唯一依据是派出所系统记载的户口登记信息,而身份证只是证明你的身份使用的,便于外出工作、旅游住宿登记、进出门岗登记等使用,不是作为确认户口信息的依据。
第四、如何看待房产证产权期限和其他相关日期?01、公民对房屋享有产权的期限是永久的
房子说白了,就是土地上用钢筋、混泥土建盖的商品,这个商品是开发商盖好,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同意他可以出卖的。
我们通过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支付一定的资金,买了这个商品,产权就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这跟我们花钱买个电视机的产权效果是一样的,都是没有期限的。
02、所谓的70年是什么?
这是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住宅是70年,70年届满后,国家无条件再续70年,只要产权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
03、所谓的不低于50年又是什么?
国家住建部对商品房高层住宅的设计寿命年限是不低于50年。
也就是说,产权是永久的,土地年限虽然是70年,但只要交钱的情况下可以无条件循环续下去,基本也可以说是永久的,但房子寿命却是不低于50年。
这个50年其实直白理解就是商品的“保质期”,是商品就有使用寿命,而房子的寿命就是不低于50年。
因此,你给出的两个说法都是不准确的,要注意分情况区分和理解。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怎么认定买房的日期和购房日期以什么为准,是房本上的日期还是购房合同上的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