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一项法律,还是行政法规还是什么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一项法律,还是行政法规还是什么
- 劳动保护法属于民法典吗
-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适用的具体对象群体有哪些比如,公务员
- 2020最新劳动法哪年哪月实行
- 劳动法从哪一年的几月几日开始实施
- 劳动法的六项基本原则
- 《劳动法》对工人与企业各有什么好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一项法律,还是行政法规还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名称是法律,经过全关人大审议通过的国家法律,它不是法规。
法律和法规的区别是制定和颁布的机关不同而有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法律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大,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
2、法律修改的程序和法规修改的程序不同;
3、适用的优先性不同,法律优于法规。
4、法律的名称都是XX法,而法规的名称多为XX条例,XX办法等等。
劳动保护法属于民法典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有七编,分别是: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侵权责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目的在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适用的具体对象群体有哪些比如,公务员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是《劳动合同法》上所称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1.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公务员依法行使国家职权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国家职权不能作为合同的对象,从而不能把公务员视为雇员。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动关系,由《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2.农村劳动者(或称农业劳动者、农民)毫无疑问,农民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但农民劳动关系是否由《劳动合同法》调整,争议很大。现在立法的态度是,农村劳动者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合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农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不属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但是如果作为乡镇企业的职工或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与相应的企业、雇主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仍应是《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3.现役军人正在服役的军人肩负着保卫祖国和人民安全的重任,这是符合服役条件的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现役军人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4.家庭保姆家庭保姆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各国规定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家庭保姆适用,但大多数国家规定家庭保姆不适用,我国规定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学生在校期间,从事的是一般性的兼职,还不能以劳动为职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是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2020最新劳动法哪年哪月实行
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劳动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法从哪一年的几月几日开始实施
我国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劳动法的。我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外籍劳工在华工作的规定条款适应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其它法律。不能享有不应有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劳动法的六项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
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2、劳动是公民的权利
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
(1)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
(2)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
(3)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
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
这是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申出的要求。
4、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5、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1)双重价值取向:配置是否合理的标准是能否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双重价值取向,劳动法的任务在于,对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进行规范;
(2)劳动力资源宏观配置:即社会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配置;
(3)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
《劳动法》对工人与企业各有什么好处
对工人有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1、合同到期的也有经济补偿;2、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员工的,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因单位的过错辞职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5、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且没有法定的例外情形),劳动者有权利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一项法律,还是行政法规还是什么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