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流程是由医疗事故当事人依法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再由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医学会组织鉴定,最后制作医疗事故鉴定书给到当事人手上。
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流程简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如下:
1.医疗事故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4.鉴定结束后,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证据效力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法官有权依据实践经验审查判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并对不合情理的鉴定结论不予采信或部分采信。鉴定结论的作出应当以超过半数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
找法网提醒您,专家鉴定组在鉴定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每一位专家的意见,对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 度、判定依据等,应当让每位专家鉴定组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将每位成员 的意见详细记录。在作出鉴定结论时应当以超过半数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
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