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公司成立前的债务由谁承担和公司认缴100万,有500万债务,公司和法人需要承担什么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公司的债务需要股东承担责任吗有何法律依据
问题涉及的应该是股东认缴出资额,而不是公司认缴。股东出资目的是成立公司,没有股东何来公司。
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另外,公司和法人是一个法律概念,公司本身就是法人。题注的谁说的“法人”,应该说是“法定代表人”。
法人是一个组织,所谓“法人不是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在此,题主混淆了两个概念,即,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上是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自然人。
具体准确的规定,可以学习一下《民法总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相关内容:
一、法人的法律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规定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所以,无论公司存在多少债务,如果没有例外情况,公司只能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不涉及股东。
公司认缴100万,有500万债务,公司和法人需要承担什么
问题涉及的应该是股东认缴出资额,而不是公司认缴。股东出资目的是成立公司,没有股东何来公司。
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另外,公司和法人是一个法律概念,公司本身就是法人。题注的谁说的“法人”,应该说是“法定代表人”。
法人是一个组织,所谓“法人不是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在此,题主混淆了两个概念,即,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上是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自然人。
具体准确的规定,可以学习一下《民法总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相关内容:
一、法人的法律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规定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所以,无论公司存在多少债务,如果没有例外情况,公司只能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不涉及股东。
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的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所谓的普通债权就是除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就是一个公司破产了,而资产在前面两项已经抵完了,供应商往往就没办法收取欠款。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比如在清偿了前面两项债务后,资产还有结余,但是又偿还不了所有所有的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就按比例偿还。
公司破产以后,新接手的公司有义务负担债务和拖欠的员工工资吗
公司的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所谓的普通债权就是除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就是一个公司破产了,而资产在前面两项已经抵完了,供应商往往就没办法收取欠款。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比如在清偿了前面两项债务后,资产还有结余,但是又偿还不了所有所有的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就按比例偿还。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