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特点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你经历过或听说过哪些离奇的故事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丈夫长期有暴力倾向,请问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有哪些依据
- 历史上有哪些恩将仇报的例子
- 离婚怎么争取三个孩子的抚养权
- 你经历过或听说过哪些离奇的故事
- 如果十几年前的那个女孩也是许某杀的,警方证据不足,他会承认吗
- 有哪些“看上去不起眼,没想到是大案”的案件
- 离婚了,拥有抚养权的女方怎么才能不让男方有探视权
丈夫长期有暴力倾向,请问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有哪些依据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首先,有家庭暴力只是可以判定感情破裂,会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这个《婚姻法》32条有明确规定。但是,并没有法条明确规定,有家庭暴力的必然就会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其次,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和相关司法解释中有一些相应的规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有一些情形是可以随父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哺乳期后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司法解释有规定优先考虑的情形,最后需要综合考虑,由法官自由裁量。
因此,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法官综合考量的结果,基本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成长,家庭暴力并不是当然就不能取得抚养权。
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女方没有特别不利于抚养孩子情形,综合条件和男方相差不大,会考虑判给没有家暴的一方可能更合适,但是也不是绝对的。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历史上有哪些恩将仇报的例子
1931年2月28日,南京政府与两广势力发生对立,蒋某人悍然下令将GMD元老胡汉民软禁在南京汤山,以使“西南派”群龙无首。对方不甘示弱,旋派特使携26万元巨款赶赴上海,联络号称“民国第一杀手”的王亚樵,请求其杀蒋救胡,隔壁老王早看蒋某人不顺眼,遂欣然应诺。
(戴笠)
王亚樵随即派出两路杀手分赴南京和庐山,其中在庐山的山路上最为惊险,杀手陈成(不是诚啊)路遇蒋某人一行,随即掏枪就射,由于过分紧张而没了准头,最终被卫士乱枪击毙。7月23日下午,王亚樵本着“倒蒋必先去宋,乱其经济组织”的原则,亲率刺客埋伏于上海北站,狙杀财政部长宋子文。
也是国舅爷命大,刺客们把穿得更加笔挺的秘书唐腴庐当成正主当场干掉,而宋子文却死里逃生。吓得够呛。连续的刺蒋刺宋,让蒋某人大为光火,先是开出了陆军中将的地位收买,人家没搭理他,又派军警缉拿,结果王亚樵神出鬼没,还是未能成功,但是通缉一直进行。
(宋子文)
1935年11月1日,参加GMD六中全会的代表会后在礼堂前合影,本来蒋某人应该下楼出席,但是他发现现场人员杂乱,鬼使神差没有下去。王亚樵派出的刺客孙凤鸣化妆成为记者,蹿出来对着汪精卫就是三枪,毕竟当时汪逆还不是汉奸,而是名义上的二号人物,虽然侥幸没死(还不如那会挂了呢),也引发與情汹汹,皆认为是老蒋在清除异己。
对吖,要不为啥单单你老蒋不下楼参加合影呢?这下子老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一时非常狼狈,气急败坏之余,召来复兴社特务处长戴笠,严令限期破案。那么之前为何不用戴笠呢?因为这个特务处1932年才筹建开张,到1935年才刚刚有点模样。
(汪逆精卫)
戴笠立即组织人马顺着孙凤鸣这条线追查,当他确认是王亚樵在背后所指使时,登时一脑门子冷汗。倒不是怎么怕一个江湖人物,关键是王亚樵曾经对戴笠有恩,并且还曾经是戴笠的结拜兄弟,这可怎么下手?但是老蒋逼迫甚急,戴雨农思来想去,最终当然清楚自己的立场应该在哪边。
戴笠与王亚樵相识,还是早在投身黄埔之前,当时王亚樵帮助浙江军阀卢永祥除掉了政敌,卢督军一高兴,封其为“浙江别动队司令”,并且把湖州地界拨给王亚樵招兵买马。而最早一批前来投靠的,就有江山县人氏戴春风,被任命为别动队分队长,他是由王亚樵好友胡抱一引荐的。
(王亚樵)
王司令很是欣赏戴春风的才干,拨给他几十名新兵进行训练,还经常拉他喝酒谈天,感情日浓,可以说,在戴春风最落魄之际,王亚樵曾有收留提携之恩。不久,又一个浙江小学教师入伙,他的名字叫胡宗南,几个人混久了,再经胡抱一提议“义结金兰”,王亚樵年龄最长为大哥,戴春风当然也就是戴笠为小弟。
现在蒋总司令命令小弟去抓捕大哥,戴笠也必须表明立场了,于是率大批特务赶往上海,把水陆码头封锁的严严实实,然后开始搜捕王亚樵。结拜大哥自然有两下子,东躲西藏一个多月后,仍然逃出上海前往香港。戴笠闻报,再秘密前往香港动手,结果由于私带武器被港警发现关了三天,一肚子邪火。
王亚樵已知香港无法立足,遂再逃亡广西梧州,因为那是桂系的地盘,蒋系特务不敢公开活动。然而戴笠却对大哥穷追不舍,利用王亚樵死去的老部下之遗孀,以要钱为由诱骗王亚樵接头。王亚樵是个够义气的汉子,对死去的兄弟家人一向照顾,听闻遗孀有困难,便毫无戒备地答应了。
1936年10月20日下午3点,王亚樵如约前往梧州城内的一座二层小楼,与那位名叫余婉君的遗孀碰面,他大意到甚至没有带上两名贴身保镖,而是独自一人赴约。进得屋来,立遭埋伏的复兴社特务袭击,先被一把石灰蒙住了眼,在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被特务乱枪杀害,身中五弹一刀。
一代枭雄,江湖人称“九哥”的王亚樵,就这样死在曾经的结拜兄弟手中,戴笠接到报告,也是良久无言,这就是民国乱世,兄弟也会分分钟反目成仇。
(王亚樵和兄弟们)
离婚怎么争取三个孩子的抚养权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抚养能力,或对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充分证据。否则是不可能的。另外,你的证据不一定法官会采纳,他们会综合分析判断的。谢邀请。
你经历过或听说过哪些离奇的故事
我下边要说的是给曾亲身经历过、或相信的、的确有无法解释事件的朋友说的我亲身经历过的事,当然,没经历过、或不相信的朋友可以当故事看:
八十年代末期,我的二妹考上了郑州师范学院。一年后,她给我说她肚子经常疼有一个肿块,我就马上带妹妹去了郑州东大街一分院检查,经过确诊,她患了当时罕见的“內胚窦癌”(我记得是这个名字),当时大夫就告诉我这个病没有治愈的希望,但我还是坚持要做手术,那怕有一丝希望我也要争取!(现在我很后悔!无法原谅自己!因此我会痛苦一生!)手术后,我想办法把妹妹转到了肿瘤医院……在我妹妹走的当天下午五、六点左右(她是晚上十一点左右走的)我坐在病床边小凳子上因为很困就给躺在病床上的妹妹说我稍休息一会儿吧,当时妹妹拉着我的手说:哥你睡吧,我没事……我在梦中看到一个老虎要吃我,我一脚就把老虎踢到半空,这时,我看到从旁边过来一只半大小猪,摔下来的老虎三两口就把它吃了!我当时醒来就感觉不好,我赶紧问妈妈我妹妹的属相,妈妈说妹妹属猪!这时昏睡的妹妹紧紧抓住我的手突然大叫:哥!哥!老虎要吃我!我问老虎在哪里?妹妹说在床底下!我一边伸腿在病床下踢一边安慰妹妹:别怕,哥在这!老虎过来我踢死它!随后,我妹妹每喘口气就叫一声:哥!晚上子时,我聪明懂事的妹妹在叫最后一声哥后走了……我和伤痛欲绝的爸爸妈妈把我二妹拉回老家葬在老坟南边,待本家的人都走后我独自坐在二妹的坟边哭了很久,直到家人来坟地找我……哥没用!哥没把那老虎踢死!妹妹在那边一定给哥托梦……我实在说不下去了……愿我懂事的二妹妹一切安好!
如果十几年前的那个女孩也是许某杀的,警方证据不足,他会承认吗
可能性不大,当时那位女孩遇害后因为找不到证据,5天后就被火化了。当年那桩案件是否有全力追查,还是仅仅因为技术,侦察能力的限制而不了了之?毕竟那时候网络信息还是相对闭塞的,跟18年后全民破案的巨大與论压力早已今非昔比。
当初假如警方有收集到相当证据,18年后再翻案还能有迹可寻,如果证据很少,那寻获真凶几乎没有可能了。
即使许某某真的是两案并犯,也自知罪劫难逃,但如果警方没有证据指证他是18前凶案的凶手,他不至于会良心发现去承认。求生的本能总是会存在的,少认也许还有一线生机,都认了就必死无疑。
另外,当中也有一个疑点,如果两单命案是同一人所为,与许某某杀害妻子的手法大不相同。前者杀掉就走人,后者毁尸灭迹,掩人耳目。当然也有可能是现在的侦查技术远胜当年,所以更小心谨慎,考虑周详,而且过了18年,罪犯的想法也会更成熟,更会掩饰。
如果两案都是许某某所为,必定是前案的顺利逃脱壮了他的胆子,才敢一犯再犯。所以这种恶魔一定不能再放出来,要不真的会带来恐慌。
有哪些“看上去不起眼,没想到是大案”的案件
一九九二年腊月初十,王店村窜来一条流浪狗,据说咬伤了村民,接连两天在村南头的土岗上,时而乱窜,时而坐在那里哀嚎几声。
村民们恐惧了,认为一定是疯狗,便将其打死并抛入过去生产队废弃的菜窖里。第二天,爱吃狗肉的刘德庆悄悄钻进窖里,想拿回去打牙祭,谁知,窖里有一堆新土,往下一扒,居然露出了一只人脚!刘德庆连忙丢下狗子,奔回村里。
闻讯赶来的警方很快得出,这里不是第一现场,可是死者是谁?和狗子有没有关系?由于死者面容被凶器严重毁坏,被砍得近乎破碎的头被一个化肥袋子包裹着,在寻找尸源的同时,警方从狗子着手,重点调查丢失狗子的农户以及这个化肥袋子的来源。
很快有了线索,距此地大约七八里,曾岗村村民曾照山于六前天,也就是腊月初八失踪,随后家里养了七年的狗子也无影无踪!经辨认,狗子是曾家的,进一步辨认破碎的头部,死者正是曾照山!据死者妻子回忆,腊月初八下午三点左右,曾照山骑着自行车去镇上农村信用社取钱,准备过年为老少添身新衣服,再置办些年货。临出门时,小狗花花也跟在后后。谁知,这一去没了踪影,虽己经去县里报案,也没有得到音讯。
警方决定从案发地王店村查起,重点寻找化肥袋的出处,但这样的化肥袋在当时的农家里太普遍,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十个八个的。可是,村民王庆来一眼便看出这是自己的堂兄,单身汉王庆福的。原来堂兄与同村一个叫王运生的,合伙在山脚下承包了二十来亩鱼塘,并在塘边建了一个养猪场,如今基建工程己经完成,打算春节过后引进种猪。王庆来清楚地记得,堂兄曾用这个袋子为建猪厂的瓦工们送过馒头,如今袋子边上系着的半尺左右的红色尼龙绳还在,当时他也在工地帮工。
警方立即来到养猪场,但里面只有合伙人王运生一人,他说王庆福最近一直没有来,自己也不知他的去向。显然,王庆福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进一步询问王运生,却发现他前言不搭后语,破绽百出,王运生说自腊月初六以来就没有见过王庆福,但有人见他在腊月初八傍晚和王庆福一同从镇上返回,并带来曾经为他俩施工的瓦工,这个瓦工正是曾照山,他们径直来到猪场,其中,王庆福手里还拧着一瓶白酒。
于是,警察对猪场进行了细致的堪察,果然,室内墙上虽经清洗,依旧残留着血迹,卧室的墙上更是血迹斑斑,并呈放射状分布。经送检,两处血迹分别是两个人留下,其中一个是曾照山的,别一个极有可能就是王庆福的。出于对杀人的极大恐惧,没等警察细审,王运生这个恶魔便合盘托出!
腊月初八下午,二人一同来到镇上,向人打听春节后进种猪的渠道,不料碰见曾照山,想躲闪己经来不及,原来二人尚欠曾照山近万元施工款,虽多次讨要一直没有结果,这次偶然碰上曾照山也不免提及。二人低语几句后,王庆福告诉曾照山,钱己备好,正准备近日送去,既然来了,索性夜里喝一杯,再拿钱回去不迟。曾照山一阵欣喜,大大方方地割了一块肉,又买了一些点心及一条香烟,打发自己的狗子先回去,高高兴兴地随二人来到猪场。
谁知,酒还没有喝完,王庆福一斧头砸了下来,可怜曾照山惨遭毒手!二人掏出曾照山下午在镇上取的一千五百元钱,用化肥袋包着还在流血的头,扯下一块塑料布,裹着尸体,匆匆埋在废弃的菜窖里!埋完尸体,己近半夜,头脑简单的王庆福倒头便睡,谁知,这一睡再也没有起来!原来,王运生归来不禁后怕,悔不该听了王庆福的话,再说,谁也保不准这个夯货以后不在外面说!他越想越怕,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拿起砍曾照山的斧头朝王庆福挥去!并将尚有余温的尸体埋在屋后的排水沟里,第二天下午又去购买一袋水泥,在埋尸的地方改为出水口,用水泥砌了个结实,谁料想,这么快就案发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同时,人们也为那条灵性的义犬深深地感动,没有它,主人的冤魂不知道还要游荡多久!
离婚了,拥有抚养权的女方怎么才能不让男方有探视权
我不知道你提这个问题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但是我只觉得一阵的恶心。
我就是一个离婚的爸爸,我没有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我有孩子的探视权,这是必须的。也是法律所赋予我的。
前妻经常会利用探视权来向我索要财物。记得女儿考上大学的时候。前妻嫌我给的钱少了,直接打电话对我说,让我不要骚扰女儿。我当时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什么时候探视权也变成了一种交易?需要一定量的金钱才能够实现?
自己问自己,当初离婚时能给女儿的都给了,法院判决的时候也没有需要我给抚抚养费。(一场车祸导致我变成了残疾人,前妻也因此跟我离婚,自己的挣钱能力有限)
生儿育女本来就没有希望儿女能回报什么,自己做的也只是觉得自己该尽做父亲的义务。我现在所担心的就是女儿在前妻的影响下,心里会扭曲成什么样子?可是一切都无能为力,交给时间吧……
提问者你提这样的问题,一是显示出你有多无知,二是显示出你有多么的自私。血浓于水的亲情,你不懂吗?你在没有道德的同时更加丧失了人伦。所以我劝你不管出于你什么样的目的,请不要做这么愚蠢的事情,你如果真心为孩子好,就应该让孩子拥有完整的爱,而且这是无法替代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