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期限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强制执行过程中扣押、查封的期限,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期限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 强制执行过程中扣押、查封的期限
- 行政强制法的查封和扣押解除有哪些规定
- 行政执法中查封、扣押财务的法律依据和扣押期限
- 刑事查封期限的最新规定
- 银行冻结期限最新规定
- 扣押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少天
- 查封,扣押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强制执行过程中扣押、查封的期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六条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行政强制法的查封和扣押解除有哪些规定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执法中查封、扣押财务的法律依据和扣押期限
查封,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了“查封”司法解释。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这是《宪法》规定的。如果行政机关因为办案的需要,要扣押相关的物品做为证据,可以持扣押单,当面点清所扣押的物品,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扣押。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对于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最多再延长30日。
刑事查封期限的最新规定
刑事案件查封房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法律规定,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银行冻结期限最新规定
最长一年,到期前可以续冻。如果是司法冻结,官司了解了就会解冻,官司没有了解,一般都要续冻。
如果是涉案冻结(如贩毒、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满一年后公安不送解冻通知书,银行也不会解冻。
扣押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少天
是的,查封、扣押的期限最长是30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查封,扣押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对此已作出明确规定第二十九条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规定,无需解决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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