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卖房终止合同,卖房终止合同怎么赔偿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卖房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 签完卖房合同后悔了怎么毁约
- 跟中介签的独家卖房合同,我现在不想卖了会算违约吗–
- 已在中介签订了卖房合同可以反悔不卖吗
- 我是卖房的现在想毁约需要赔偿买方什么损失,
- 与中介签了独家卖房协仪,现在不想卖了,怎么办
- 不想卖房可以解除合同吗
卖房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卖房毁约,需要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损失。
事人双方签署买卖合同之后,卖家当事人想毁约,需要和对方协议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卖家当事人需要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合同没有注明具体违约责任,行规是,卖家违约,需要赔偿买家当事人2倍定金,或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签完卖房合同后悔了怎么毁约
一、签完卖房合同后悔了怎么毁约
1、关于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反悔,不想卖掉房子的话,首先要和买方协商,如果对方已经支付房款需要退回,然后可能需要按照协商结果给付对方补偿金,但如果协商不成,那就要按照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支付违约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签完卖房合同多久过户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当事人要在10天内缴纳契税,缴纳契税后,当事人可以随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30天内完成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跟中介签的独家卖房合同,我现在不想卖了会算违约吗–
算违约,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对方不同意就需要自己考虑。签订后的合同一般不能反悔,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来履行,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某些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时可以反悔。因此,在反悔之前仔细阅读合同相关条款,尤其是与违约相关的条款,还有就是合同的生效条件。
法律分析
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时起成立生效,对双方具有拘束的作为,双方应当切实履行,不得无故违反合同约定。在签订后反悔时,首先可与对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在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可寻找对方有无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以便行使约定解除权,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看是否符合合同法法定解除权的条件,最后确实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可通知或起诉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以消灭双方合同权利义务。但特别注意的是,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充分考虑,签订后一旦反悔的,可能涉及沉重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合同法的灵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区别其他法律的标志,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反悔是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的违约赔偿,因为对方不可能轻易反悔还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已在中介签订了卖房合同可以反悔不卖吗
已在中介签订了卖房合同如果反悔,需要按照当时签订的卖房合同,双方协调解决。
法律分析
按照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继续履行合同。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者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以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通常情况下,签订了卖房合同之后就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无故反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就得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如果一方有违反就得支付违约金为代价解除合同,也必须与买家协商一致,这样双方才可自愿解除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的约定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进行违约责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我是卖房的现在想毁约需要赔偿买方什么损失,
卖房毁约,需要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损失。
事人双方签署买卖合同之后,卖家当事人想毁约,需要和对方协议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卖家当事人需要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合同没有注明具体违约责任,行规是,卖家违约,需要赔偿买家当事人2倍定金,或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卖房违约案例:北京房主卖房“毁约”被法院判赔违约金近90万元
今年2月,北京市居民翟女士向房主高先生交纳买房定金一个月后,高先生以配偶不同意为由“毁约”拒卖,而当时正值北京房价快速上涨期间。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并要求高先生支付翟女士89.6万元违约金。
北京市居民翟女士于今年2月与高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448万元的价格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的房屋一套,并于签订合同当天支付高先生定金30万元,支付中介费12.096万元。高先生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后,以其出售该房屋未征得其配偶同意,现其配偶不同意出售房屋为由,提出双方合同无效,并要求终止履行合同。
今年6月,由于双方协商未果,翟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总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89.6万元及违约金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6年5月6日起直至付清全部违约金及利息日止)、因购房产生的居间服务费用12.096万元、因购房造成的借款资金损失4.69万元、律师费损失7.8万元。
高先生辩称,其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处分共有物应当经全体成员同意,其未经配偶允许卖房,合同应属无效;由于合同无效,其没有承担违约金的依据,因此不同意支付违约金;其对居间服务费一无所知,即使居间服务了,合同无效后应当予以退回;至于借款资金损失等,合同无效的过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综上,高先生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出现拒绝卖房等根本违约行为的,卖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15日内,赔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居间方收取买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卖方直接赔付买方。诉讼中,翟女士认为涉案房屋现市场价值为650万元,高峰认为涉案房屋现市场价值为600万元,双方均不申请法院对涉案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经法庭释明,如果认定存在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或减少。对于违约金数额,高先生认为违约金数额约定过高,要求法院酌减;翟女士认为违约金数额约定过低,要求法院酌情增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应属合法有效。但高先生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致使房屋不能过户,存在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翟女士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高先生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和中介费,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后,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判决高先生退还定金30万元,并赔偿翟女士违约金89.6万元和中介费12.096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房主卖房“毁约”被法院判赔违约金近90万元
与中介签了独家卖房协仪,现在不想卖了,怎么办
你好,如果你已经跟中介,签订了独家的卖房协议,现在你不想卖房了,那么属于是你违约了,你需要先跟中介协商,如果对方同意,你支付违约金之后,才可以取消你们签订的卖房协议。
签订合同。
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律上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规定,【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条规定,【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2、预期违约责任:所谓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信赖利益损失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
不想卖房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房价上涨卖家不想卖房的情况下,卖家是能解除合同的,但卖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买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若买家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则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卖房终止合同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