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这样的人很多,离婚后两个人都后悔了。这时,他们可以办理再婚手续。双方的再婚程序是怎样的?关于这个问题,123律师网将对相关内容进行讲解,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双方复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应用程序。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和消灭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再婚和结婚一样,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2.填写申报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4.审核并注册。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发生法律效力。
5.再婚登记证。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二.所需文件。
1.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件;
3.单位、居(村)委会或者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
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再婚申请,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通过以上解释,我们可以理解为再婚需要持相关证明到民政局办理手续,类似于初婚时的手续。希望大家能理解。以上是123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咨询123律师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