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未登记的收养协议能否解除合法(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怎么办)

admin3个月前661

大家好,未登记的收养协议能否解除合法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怎么办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未登记的收养协议能否解除合法和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怎么办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怎么办
  2. 解除父子关系、父女关系(含血亲),是否应被法律认可?
  3. 养父母不离婚养母能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吗
  4. 2021新收养法
  5. 以案说法|已有子女还能收养小孩吗?
  6. 没有血缘关系,如何解除父子关系
  7. 民法典收养法最新规定

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怎么办

解除收养关系后,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到派出所分户,前提被收养方有个人住房,如果有,户口没地方落,即使分户,户口还是在一个地址上。补充:我国(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当事人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解除父子关系、父女关系(含血亲),是否应被法律认可?

在我的印象中,没有什么关于解除父子关系、父女关系、母子关系、母女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

这个问题能够产生共鸣的基点就是你为什么要解除这些父子关系、父女关系?从法律法规的关系上看,是子女逃避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从道德规范的角度看,是子女大逆不道;从个人品德上看,是个人品质低下,是懦夫、是疯子;从社会影响上看,道德败坏、影响恶劣;从家庭影响上看,家道中落、土崩瓦解、各奔东西。

虎毒都还不食子,何况是父母?

令人难以想象、难以理解的是:

全国人民正在团结一致共建和谐社会、共建诚信社会、共建法治社会,你们却连家庭这个基本细胞都维系不了。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你们一定要解除父子关系、父女关系?

儿不嫌母丑!你们听说过吗?父母亲都是从艰难困苦中挺过来的,生存的时代有着本质的区别,父母再丑,你们不能嫌弃,父母再穷,你们不能说父母没本事。

再说,你们住过的母亲的“房子钱”一辈子也还不完,可是你们不懂得感恩不说,居然还有脸讲解除父子关系,父女关系,还要法律认可。你们是畜牲不如、猪狗不如。

解除父子关系、父女关系,不是要法律认可,是你们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到道德的鞭挞、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谴责!

谴责!谴责!谴责!

养父母不离婚养母能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吗

1、养父母不离婚,养母能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2、《收养法》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2021新收养法

收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收养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实施执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千一百零八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第二节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收养只能利用的流程才能办理,但在收养的过程中要确定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只要收养手续办理成功,那么双方的收养关系就会成立,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以案说法|已有子女还能收养小孩吗?

有小孩还收养?不是国家不允许吗?再说了,自己有小孩,干嘛还去保养呢?除非那被抱养的小孩有特殊原因,比如孤儿,比如残疾。

一般有小孩的情况下,建议不收养。虽然本意是好的,但是有自己的孩子,难免有偏爱,如果是这样,还不如让被抱养的孩子去更适合他(她)生活的家庭好些。

没有血缘关系,如何解除父子关系

1、“怎么解除母子关系,父子关系?”:

(1)如果是与养父母解除关系:可以通过协商或到法院起诉的办法解除。

(2)如果是与亲生父母解除母子、父子关系:没有任何办法。

2、“不是血缘上的关系,是想解除户口上的那个父子,母子。也就是在法律上解除。请问法律有这条明确规定吗?”:

(1)如果仅是想变更户口本上的登记:到你成年后有自己的独立住房时,到派出所要求分户、你自己作为户主、独立拿一个户口本就可以了。

(2)如果是想从法律上彻底解决父子母子关系、不只是从户口登记的形式上解除:没有任何办法,除非你还未满14周岁、可以被他人合法收养并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后,才可以从法律上彻底解除与父母的关系。

3、“如果可以进哪个国家的国籍,通过那个国家的法律,行吗?”:如果你加入了其他国籍、不再具有中国国籍回中国处理相关事宜,有可能适用你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处理这个关系。但具体是什么规定,还要看你加入国籍的国家的法律规定。

4、“如果从物质上说,我这样做完全不是为了自己利益而做的!”:不管你是因为恩怨、还是出于为谁的利益而考虑,总之在中国没有可以从法律上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唯一能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办法,就是被他人合法收养。

民法典收养法最新规定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收养法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对收养关系的建立、效力、解除等方面做出了最新规定。其中,规定了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收养程序和形式、收养关系的效力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新规定还明确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收养关系的保护措施等。总体来说,新规定更加注重保护被收养人的权益,同时也更加规范了收养程序和形式,为收养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243349ecbd09aee7.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