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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有部分***补偿法律规定(公有房屋承租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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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补偿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房屋***补偿的法律规定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房屋***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 房屋***补偿 法律程序如下: 一、***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取得***许可证。 二、房屋***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许可证中载明的***人、***范围、***期限等事项,以房屋***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房屋***管理部门和***人应当及时向被***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人与被***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 ***补偿安置协议 。***租赁房屋的,***人应当与被***人、房屋承租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 五、***人与被***人或者***人、被***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房屋***管理部门是被***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的执行。 六、***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人可以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诉讼期间,***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先予执行。 七、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或者由房屋***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强制***。实施强制***前,***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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