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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签合同会犯法吗(企业属于违法吗)

admin7天前1055

大家好,关于被逼签合同会犯法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企业突然让工作多年的员工辞职,重新让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企业属于违法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企业突然让工作多年的员工辞职,重新让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企业属于违法吗

你好,毫无疑问,企业突然让工作多年的员工辞职,实质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单方面的突然性做法,表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员工可以选择拒绝辞职。要明白,一旦员工听从了企业的辞职要求,那就是主动辞职了,是没有任何赔偿的。

在我的印象里面,只有当年2008年左右的那段时间里,因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那一阵子同一时间段内大量企业都是突然且强行的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重新签合同。当时那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两个事,一是规避补偿,二是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在,你们企业也这么搞,我觉得为时已晚。因为只要在《劳动合同法》实行以后,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要受到新的劳动法规的管理,企业有违反劳动法规的做法,都是要受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现在你们企业突然让工作多年的员工辞职,然后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作为员工,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听从企业的安排,要么直接拒绝企业的要求。如果员工还想继续在该企业干,新签合同后的岗位和待遇不变,那么可以接受。如果员工不想在该企业干了,那么可以拒绝企业的要求,坚决不辞职,要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赔偿金。不过从企业的要求来看,企业肯定不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于那些不服从辞职安排的员工来说,企业下一步可能会采取调岗、待岗休假、不安排加班等方式迫使员工离职。所以企业的做法即便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作为员工可能也没有太多的选择。

如果企业强行要求员工辞职甚至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企业对于那些不愿辞职的员工采取其他逼迫手段,那么员工只能通过劳动维权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定合同,又压工资不给,到劳动局告有用吗为什么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又压工资不给,到劳动局告肯定有用。因为,劳动局也就是现在的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他们的职责就是负责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应该给员工二倍的工资赔偿。

公司足额及时给员工发放工资,是《劳动法》对公司的法律强制要求。公司压工资不给,是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员工完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维权,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关键是要提供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压工资不给等违法事实,劳动监察部门是会受理,帮助你来维权的。

应提供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资卡(工资条)、银行流水条、职位名片、任职命令、聘书、带有公司标志的工作服等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题主维权能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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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视劳动法律存在,不签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交社保,会受到什么惩罚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不履行相关义务,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

一、明确企业的具体违法行为。

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法》第16条固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在聘用员工时,如果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就是违法行为。

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需要给员工缴纳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支付。企业不缴纳或者变通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二、明确企业违法处罚法律规定。

(一)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两种处罚措施,一是要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有效地约束。二是要求企业支付员工两倍的工资。

(二)不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款规定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根据《劳动法》第100条固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因此,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三、明确员工权利救济途径。

企业出现了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对员工造成了损失,作为员工,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企业的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处置企业不签合同、不缴纳保险的行为。

二是劳动者依法维权。劳动者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用调解、仲裁、起诉等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规范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做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对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的法律依据。

希望企业依法按规从事生产经营,既追求经济利益,又努力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实现多方共赢。

公司强制员工买社保是否合法有何依据

单位给员工买保险应该是国家规定,这样做是为了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以前工人就没有这方面的保证,所以一些企业老板钻法律的空子不为职工办理造成了工人到了退休年龄不能享受应有的待遇,也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所以国家应该加强监督管理,让员工的合法权益免受伤害。

公司没按劳动法购买社保和签劳动合同,我可以随时离职吗为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构成违法!

因此,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入职次月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违法行为。超过两个月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事实劳动关系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年内未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都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单位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依法要求单位补缴;也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以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而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补缴从入职起的社会保险。如果入职在一年内且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又倍工资的赔偿。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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