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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要有立遗嘱的能力吗怎么办(其遗嘱继续有效对不对)

admin2个月前674

大家好,遗嘱人要有立遗嘱的能力吗怎么办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遗嘱人立遗嘱以后,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其遗嘱继续有效对不对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遗嘱人要有立遗嘱的能力吗怎么办和遗嘱人立遗嘱以后,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其遗嘱继续有效对不对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有遗嘱,继承人就一定能继承吗
  2. 遗嘱立了,后面又重新立有效吗怎么保证手里的遗嘱有效
  3. 遗嘱需要公证吗遗嘱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4. 立遗嘱需要哪些手续呢怎么办理合适
  5. 遗嘱怎么写写遗嘱要注意什么
  6. 遗嘱人立遗嘱以后,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其遗嘱继续有效对不对

有遗嘱,继承人就一定能继承吗

当然不是。以下情况即使手里有遗嘱也继承不到财产:

一是,遗嘱本身未成立。

二是,新遗嘱改变手里的遗嘱。

三是,持有人丧失继承资格了(比如,杀害或伤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

四是,被继承人把财产卖了,用实际行动改变了遗嘱。

五是,持有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六是,被继承人搞错了书写遗嘱时把别人财产当成自己的了。

遗嘱立了,后面又重新立有效吗怎么保证手里的遗嘱有效

遗嘱立了,后面又重新立有效吗?怎么保证手里的遗嘱有效?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遗嘱比较特殊,只有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会出现继承问题。所以,只要被继承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完全随时有可能变更遗嘱内容,改变遗嘱继承人和继承遗产情况。

遗嘱的有效性,自然是需要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主要是指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形式要件是要符合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例如代书遗嘱需要有代书人及见证人要求。

根据规定,对于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情形,那自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若是后面的遗嘱变更前面内容,那现在手上的遗嘱便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另外,从法律效力来说,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需要公证吗遗嘱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首先遗嘱不一定非要公证。继承法规定了5种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而公证遗嘱只是其中一种。剩下的四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录像遗嘱。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即使不公证,遗嘱也是有效的。

下面将从公证遗嘱流程、各种遗嘱形式之间的比较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公证遗嘱的办理流程

1、准备遗嘱办理相关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遗嘱涉及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存折,股票对账单等);

手书遗嘱(非必须项,如有,可一并提交存档);

其他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在实际与公证处的沟通中,因各家机构自身不同,所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主要差别有以下:

部分要求提交遗嘱人的人事档案资料(人事档案需要到遗嘱人的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开具)

部分对遗嘱人的财产证明有明确要求,例如仅接受房产证作为产权证明,不接受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作为产权证明材料。在提交房产证的同时,还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部分公证处会要求60岁以上的遗嘱人提供医院开具的精神状况证明。

2、预约公证员办理时间,公证员对提交材料进行预审。

3、办理公证遗嘱。

通常整个办理过程会在封闭环境中进行,同时遗嘱人的家属将不允许在场。公证员会根据遗嘱人前提手写的遗嘱范本,结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遗嘱人进行现场提问,生成询问笔录和遗嘱文本,请遗嘱人签字确认。期间,如果公证员觉得有必要,会对遗嘱订立全过程进行录像,最后进行拍照以记录。

4、核对提交材料,并发放《公证书》。

遗嘱办理完成后,公证员会针对前期提交的证据材料,到相关部分核实有效性。通常3-10个工作日后制作完成《遗嘱公证书》。公证书可以选择邮寄或自提的方式发放。

第二,各种遗嘱形式的比较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认知度最高的遗嘱形式。

公证遗嘱由公证处出具,所以在有效性方面有一定保证(当然,有效性不绝对,也有“公证遗嘱被判无效”的先例)。

公证遗嘱具备优先性,也就是说,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以公证遗嘱为准。

但公证遗嘱的撤销程序比较复杂,同样需要提交材料、资质审核、撤销公证书三个过程。全流程与订立的基本程序差距不大。

2、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最经济、方便的遗嘱形式。

自书遗嘱:适用于书写能力良好,可以全文书写遗嘱,并签名的遗嘱人。

代书遗嘱:适用于书写能力一般,只能签名的遗嘱人。

自书、代书遗嘱的订立和撤销都比较方便。

自书、代书遗嘱对遗嘱人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要求,需要对遗嘱订立的各个环节所需要规避的法律风险都有所了解(例如:遗嘱订立的前置条件、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见证人和代书人有什么要求);对遗嘱文本的措辞需要符合法律要求。

3、口头遗嘱:仅适用于危机时刻,一旦危机解除就失效了。

4、录音录像遗嘱:存储介质不可靠,所以不建议订立。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立遗嘱需要哪些手续呢怎么办理合适

您好!

如果订立遗嘱,建议题主从如下三种形式中考虑: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

以上三类遗嘱均为“纸质”,只要内容和订立过程合法有效,被质疑的风险最低。

从订立过程的手续上来讲,这里按照“步骤”,从几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第一步:前期准备

前期做好四类准备,其中,两类必备,两类不必须、建议准备: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必备)。

订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所有遗嘱形式的最基本前提。

去三甲医院、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对订立精神状态做一个评估或鉴定,拿到报告证明订立人思维意识没问题。

2.遗嘱材料的准备(必备)。

包括:

订立入遗嘱的财产类证明(包括房产证、银行卡等)。必须确保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订立人身份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

3.录音录像设备(建议,不必备)。

针对代书遗嘱,必备。

针对自书遗嘱,不必备。但是建议全程录音录像,作为有力的辅助证据。

4.无利害关系见证人≥2人(建议,不必备)。

针对代书遗嘱,必备。

针对自书遗嘱,不必备。但是建议采用,属于订立过程的“人证”,有利于增强法律效力。

第二步:遗嘱订立

具体不同遗嘱形式、如何订立就不再展开细说,这里重点介绍几个要点:

1.公证遗嘱。不需要过多考虑,上述1、2项材料准备齐全之后,预约好公证处时间,直接办理,全程由公证员指导,按照他们的要求操作即可。

2.自书、代书遗嘱。要确保书写内容、格式规范。如果录音录像,要保证全程;如果有见证人,也要全程见证。

第三步:遗嘱保存

保管内容包括了遗嘱本身的保存、订立过程证据的保存。

从最终形成的结果上来讲,一共就两大类:一个是遗嘱这张“纸”,一个是订立过程的证据。注意,这两点上,全部要原件,不能有任何修改痕迹,必须要避免这方面的质疑风险。

因此,上述两类资料的保管必须要妥善处理好。具体保管上,可以委托保管(现在有专门的存档机构),也可以自行保管(但是一定要注意私密性)。

如何办理合适?

“合适”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简单分两个维度提供一些建议:

1.从效力角度考虑:

能订立公证遗嘱,建议订立公证遗嘱。

在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公证遗嘱在五种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而且,订立公证遗嘱对于订立人来讲,有几个好处:(1)自己不懂如何订立也无所谓,只要符合订立条件,由公证机构帮助订立;(2)费用并不高,不至于像很多朋友抱怨的、公证处就靠这个收费;(3)在某些地方(相对少数),凭借公证遗嘱可以直接办理继承过户,后续会节省一些手续。

但是,订立公证遗嘱的预约时间可能会比较长。这个具体咨询当地的情况吧,不一而论。

此外特别提醒:其他形式的遗嘱,同样合法有效,这一点切记。只是具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公证优先而已。

2.从过程复杂度考虑:

“自书遗嘱”是相对比较简单的。只要订立人了解遗嘱书写的格式内容要求、并且会写字,完成一份遗嘱还是比较容易的。

简单理解就是,“自书遗嘱”是自己对自己负责,“公证遗嘱”或者“代书遗嘱”是很多人对自己写的负责,复杂程度是不一样的。

遗嘱怎么写写遗嘱要注意什么

一、立遗嘱格式是怎样的?

遗嘱

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立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1、是否需要立遗嘱。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自己不立遗嘱时,遗产继承由国家法律的规定,这叫做法定继承。所以遗嘱不是每个人必须要立的。

2、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比如可以让某个继承人多继承遗产,或者将某个法定继承人排除在继承人之外,或者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某个具体财产等等。遗嘱需要表述准确,内容不可存在歧义理解。曾有人用诗歌写的遗嘱,等他去世之后,因为诗歌的文学语言的内容浪漫富于想象的不确定性,引发了继承纠纷。

3、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不要凭一时头热,或者与子女一时生气,或者听某个人一时调唆,就决定立遗嘱。立遗嘱前需要平静的心态,对家庭里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作出客观的判断,再决定是否立遗嘱,怎么立遗嘱。

4、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不要仅听再婚老伴的要求,也不要仅听子女的要求立遗嘱。千万不要以立遗嘱作为再婚的条件,因为这种婚姻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是用自己的遗产买来的婚姻,这种婚姻对方的感情不一定在你的身上。

5、立遗嘱需要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较差的人预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6、选择遗嘱的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己所写的自书遗嘱,有别人代写的的代书遗嘱,有录音、录像遗嘱,有律师见证遗嘱,有公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专业人员制作,专业化程度高,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这两种遗嘱形式。

7、老年人遗嘱保管应当特别慎重。因为遗嘱内容外泄,就可能引起家庭内的矛盾。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有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档案保存。

8、修改遗嘱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最好采取公证遗嘱形式修改。

9、如果有可以信赖的人,可以指定遗产保管人,最好指定专业律师作为遗产保管人,由遗产保管人负责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满足自己的遗嘱愿望。

10、为了保证自己在世时的养老问题,可以订立遗赠抚养协议,自己在世时谁抚养,谁才能获得遗产的继承权。

遗嘱人立遗嘱以后,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其遗嘱继续有效对不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有效,即使其后遗嘱人很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亦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相反若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无效,其后即使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也不因此而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凡是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一律无效。所谓真实意思,是指遗嘱人自主自愿地作出的,完全是其本人内心意愿的反映,遗嘱人没有受到外界压力或诱惑。只有反映了本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才有效。(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遗嘱人处分财产必须以其对该财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为前提,如果其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则其处分行为必然侵犯他人利益,从而导致该处分行为无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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