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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武汉醉驾处罚标准
1、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2、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3、酒精含量80mg~10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15日一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一下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8、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9、我们可以了解到醉驾的话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罚标准是不同的,一般会被暂扣驾驶证,还要进行罚款,所以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了,千万不要做这样的事情。以上这些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二、武汉醉驾多少不起诉
1.新规规定18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适用缓刑;旧规规定16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适用缓刑。
2、新规规定:无证驾驶包括吊销、暂扣、扣押这三种情形,出现这三种情况时不适用缓刑。驾驶证未年检、驾驶证扣完分这两种情况不属于危险驾驶罪中的无证驾驶情形,发生这两种情况时,仍然可以有条件地适用缓刑。
3、新规新增了一种不得缓刑的情形:醉酒驾驶明知不符合安全检验标准的汽车时,不得适用缓刑。
4、新规细化了一种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或醉酒驾驶五年内被处分的不适用缓刑。旧规中,有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前科的,终身危险驾驶罪不判缓刑。
细化“醉驾摩托车电动车”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但在20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或者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
另外,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对于其中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而根据之前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原则上只对酒精含量90mg/100ml以下,无法定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但是,对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无法定从重情节,并有特殊情形的(如抢救危急病人等)极少数案件,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
对于醉驾140以下免于起诉的驾驶员一定在主观危害较清,认错态度良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情节轻微的前提下,并不是醉驾在140以下就会免于处罚。此举也体现出我国《刑法》“宽严相济”的原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于醉驾的纵容,国家对于酒驾醉驾的打击力度始终不减,对于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打击力度始终不减。
三、武汉醉驾一定会拘留吗
1、醉驾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了,国家也一次又一次的强调不能酒后驾驶,不然的话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那么武汉醉驾罚款多少钱、拘留多久?
2、只要是发生醉驾的话,直接先吊销驾驶证,并且处罚2000元的罚金,而且还要被拘留
四、武汉酒后驾驶怎么处罚湖北喝多少白酒达到醉驾标准
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五、武汉醉驾104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吗
1、醉驾可以免刑事责任,但是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对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一定数值以下的,未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自伤后果或者财产损失较小,且未有其他违法行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等等的,法院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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