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是可以除名的,但只有已经住满5年以及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进行买卖的。该房房产证减名的情况有产权赠与、房屋买卖、析产登记等。
一、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可以除名吗?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可以除名,根据经济适用房买卖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到5年这个时间点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重要性。只有两种情况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二、房产证减名的情况
在房产证上减名的情况有好几种,主要有:
1.产权赠与。产权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加名人。双方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
2.房屋买卖。产权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加名人。双方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缴税凭证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
3.析产登记。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称为房产析产。析产登记即是减去房产证上的某个名字,多以离婚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等场合出现。
三、房产证除名一定要还清贷款吗
房产证除名一定要还清贷款的,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不能办理房产证的除名。因为现在的抵押权人是银行,原房产证的拥有人没有处置房产的权利,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只要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房产属于你,以后只要还清房贷了,就可以把房产证拥有人改为你自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