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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求偿的权利应符合哪些要件规定(代为求偿的权利应符合哪些要件要求)

admin1个月前652

代偿请求权的要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都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等。民法典中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代偿请求权的要件包括哪些

  代偿请求权的要件包括: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4.法律其他规定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

民法典中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中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代位权诉讼起诉所需证据包括哪些?

  需要准备的证据是证明:

  1.有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借条、合同。

  2.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和其他人的债权关系,且不行使到期权利的证明。

  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复杂一些。但各方当事人仍必须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而债权人作为原告在行使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就必须要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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