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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赠办理最新流程和手续(去世后儿女如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admin2个月前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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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父母在世时拥有两套房改房,去世后儿女如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2. 受遗赠公证房产如何出售
  3. 房屋遗赠提前过户能否收回
  4. 接受遗赠超过60天怎么办
  5. 接受遗赠房产公证处办理时间
  6. 办理房屋遗赠公证到市公证处还是区公证处好呢

父母在世时拥有两套房改房,去世后儿女如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首先肯定的是要有遗嘱。儿女拿着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然后到住建部门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即可。

受遗赠公证房产如何出售

房产遗嘱公证后想卖房可以撤销遗嘱公证然后再卖房。老人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对房产的分配做出安排后,如果之后还想将房子卖掉,由于之前的公证处有法律效力,老人要去做撤销或者通过新的公证来否认之前的那份。等这个手续办好后,就可以正常交易房子。

房产遗嘱公证后想卖房怎么办?

一、房产遗嘱公证后想卖房怎么办

房产遗嘱公证去世后留给儿子,立遗嘱人想把房产卖掉,必须到公证处撤销遗嘱公证才能卖。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由此可知,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

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包括: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3、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综上所述,有些老人在世的时候会立下遗嘱,如果通过遗嘱公证的方式明确房产分割办法。之后想将房子卖掉,就应该先去撤销这个公证书。将这份遗嘱效力撤销后,不影响买卖房子。遗嘱公证是比较常用的立遗嘱方式,公证书生效后得到法律保护。

房屋遗赠提前过户能否收回

不能收回。因为一旦房屋遗赠被提前过户,就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受赠人,受赠人就拥有了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除非受赠人同意或者法院判决,否则遗赠人无法收回。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需要经过相关手续,房屋遗赠提前过户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如果存在违法行为,遗赠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遗赠人而言,应该合理考虑自己的财产分配,提前规划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同时,受赠人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亲属之间的遗产继承,可以在遗嘱中明确规定,有助于解决后续争议。

接受遗赠超过60天怎么办

需要尽快申报因为接受遗赠超过60天而未申报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接受遗赠之后,应该立即申报,以便保证法律的合法性和程序的顺利,避免风险和纠纷。另外,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60天才申报,应该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和确认。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提供涉及遗产方面的所有资料和证件,并且需要遵从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如果涉及到遗产分配、继承等问题,也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或遗产管理机构,以便能够得到合理、公正和合法的处理。

接受遗赠房产公证处办理时间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在遗赠中也称为遗赠人,遗嘱指定接受遗赠财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也称遗赠受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和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由此可见,接受遗赠是有时间限制的,受遗赠人必须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二、如何办理接受遗赠公证

如果受遗赠人于被继承人死亡两个月之后,办理接受继承公证,公证处应该如何查明接受遗赠是否有效呢?

根据《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两个月后申请办理接受遗赠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可以要求其提交以下证明:

1、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到两个月;

2、知道被继承人生前的遗赠意思表示不到两个月;

3、自己在被继承人死亡两个月内或知道遗赠后已经向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遗赠财产的管理(占有)人或人民法院提出过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以上三个证明有一即可,但公证机构应当通过询问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等方式予以核实。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受遗赠人向什么人提出自己愿意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如果出现受遗赠人仅向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提出,而其他法定继承人对此有异议的情形时,公证机构应当拒绝受理。

办理房屋遗赠公证到市公证处还是区公证处好呢

办理房屋遗赠公证,到市里,到区里都可以,就看自己哪边近,就到哪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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