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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死狗扔河里犯法吗(药死别人家的狗算不算违法)

admin3个月前515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把死狗扔河里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药死别人家的狗算不算违法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药死别人家的狗算不算违法

只是药死条狗,构不成犯罪,如果药死狗后实施盗窃,达到数额较大(2000元以上),构成盗窃罪。

不喜欢小区里被狗骚扰,投毒会被判刑吗

宠物街记者发现,近日来,各地连续发生家里宠物狗被中毒事件,闹的这人心里慌慌的:爱狗和我们的生活,真的就那么难以和谐相处么?

3月22日,唐山丰南区祥云家园和洪阳里物业贴出通知,请业主注意宠物安全,该小区已有二十多只宠物犬中毒致死。

4月2日,新浪微博上有网友哭诉,长春市经开区临河风景小区有七八只狗中毒死亡,并在草地里发现有毒鸡架骨。

4月5日,吉林市昌邑区卢瓦尔小镇的居民报警,反应该小区连续出现宠物犬中毒情况,陆续有十几只狗狗中毒死亡。

4月10日,长春市高新区澳洲城至少有5只宠物犬中毒死亡。

4月13日,中山市神湾警方抓获一名投毒盗狗男子,并当场缴获毒鸭肉以及已经被毒死的家犬2只。

4月13日,唐山晚报报道,唐山金色华尔兹小区数只宠物狗中毒死亡。死因为误食被下药的火腿,除了宠物狗外,还有流浪猫也惨遭毒手。

4月14日,齐鲁晚报报道,多位犬主在腊山立交桥西北角的小广场附近遛狗时狗狗中毒死亡。

4月22日,腾讯·大粤网报道,东莞长安镇某小区3天6只狗疑似中毒身亡。

这些宠物中毒事件中,有的是可恶的盗狗贼,也有的可能是讨厌或害怕狗的人士,也有的可能是与宠物狗发生过不愉快矛盾的小区邻里。

说起宠物狗接连被毒害死亡的事情,小区的居民们看法不一。

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其实很多人养狗就是找个寄托,把它当孩子养,当成家庭的一份子。就这样被毒死了,确实让人心疼。”

“这个事情怎么说呢,狗毕竟不能像人一样能自理,出来都是随地大小便。它们的乱窜、乱跑,对孩子存在一定的潜在危险,万一小狗‘情绪’不好,咬孩子一口,那就麻烦了。”居民刘先生说。

居民赵女士认为小区内养狗者毕竟是少数,希望养狗人士外出遛狗最好使用牵引绳或者牵引器,平时在家内做好隔音,外出注意小狗的卫生等,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邻里冲突,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多宠主也在群里说:“大家商量一下以后养狗狗应该注意些什么。及时清理便便,牵好自家的狗狗,爱叫的出门戴上嘴套,不要吓到路人。”

相关法律

如果人为蓄意投毒被证实,犯罪嫌疑人将承担什么责任?

宠物街记者查询相关法律规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若行为人是针对特定品种的狗进行投毒,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超过2万元的,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行为人并未针对特定品种的狗进行投毒,或者主观上没有投毒的故意,则不构成犯罪。但应受到行政处罚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不过,小编还是建议广大铲屎官,遛狗时系上牵引绳,是对狗狗的一种责任和爱护。放任自由固然好,我们也要放纵有度,您说呢?

欢迎发表您的评论或投稿宠物街,让更多网友分享您的思想。

小偷入室行窃,被尽职德牧咬破喉咙,该处死狗吗

看上图,其实这是2009年的事件了,只不过最近又被翻了出来,但描述上有一些疏漏。在评价前,我先借用一张图把整个事件还原下。

简单来说,小偷盗窃后被发现,慌不择路翻过小区围栏,进入旁边的别墅,然后被两只狼狗咬伤致死。

事件处理结果:

1、狼狗被处死

“狼狗本身具有攻击性,特别是有攻击人的经历后,攻击性更加强烈。”民警解释,之所以实施枪决,是因为这两条狼狗已存在很强的攻击性,存在继续伤人的可能,为了避免周边市民免受袭击,警方故执行了此次任务。

2、主人无需担责

在这个案子中,狗主人并无过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承担的最多只是象征性的、人道上的补偿责任。原因是狗主人并未将狼狗牵出家门,是小偷自己翻进别墅被咬死的。别墅属于主人的私人财产,任何人均不得入侵,小偷翻进别墅的行为是私闯民宅。

3、人道主义赔偿

死亡者的家属经过和律师的商量以及查阅了相关法律,准备向对方要求15万元的民事赔偿,至于刑事责任,则以警方调查为准。狗主人表示愿意赔偿4万元左右。

上面已经写明了警察处死狗的原因,因为很强的攻击性,那么很多人就不理解了,狗就是看家护院的,为什么做本职工作还被处死?

此次事件,闯入的确实是个小偷,一个慌不择路的小偷。但是有没有考虑过,如果附近有儿童玩耍,球或者其他玩具误入了院子,路边一个好心人在敲门没有人应的情况下翻入院墙捡球,结果被两只狗咬死,是不是很冤枉?

小偷翻墙闯入私宅确实是违法,但翻墙不是导致他死亡的原因,翻墙私闯民宅和死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被狗咬才是他死亡的直接原因。国内外对待伤人、杀人的犬只基本都是当场射杀或事后安乐。

如果还不能理解,就把狗换成人,别人在抓小偷,结果小偷慌不择路跑到了一户人家,正巧人家在做饭,上来就把小偷砍死了,这个人不用担责吗?如果人权大于狗权的话,那么处死狗也就不难理解了。

最后我要说下网上所谓的美国私闯民宅击毙不违法……

案例一:

网上一个案例非常有名,1992年10月17日晚上,正在路易斯安那州首府巴顿鲁日上学的一名十六岁日本学生服部吉弘,与一名美国朋友一齐去参加万圣节聚会。万圣节是西方的“鬼节”,他们也都穿上了古里古怪的服装。他们不熟悉路,经过一家民宅时,以为到了举行聚会的那一家,就往里走了进去。

庭审记录(950144(La.App.1Cir.10/6/95),662So.2d509)

1992年11月4日,Peairs被以杀人罪的罪名起诉,他的律师辩护Peairs是为了保护他的家庭才开枪。1993年5月23日,在经过7日的审讯,东巴吞鲁日郡地方法院全体12名陪审员对Peairs作出了无罪的裁决,理由是正当防卫。根据路易斯安那州当地的法律,为了保护身家财产的安全,可以对屋内侵入者使用致命武力。

刑事罪名不成立,可以看到法律说明是正当防卫,而不是什么私闯民宅可击毙。私闯民宅对主人生命财产造成可能的威胁,才可以行使防卫权利。

同时,服部的亲属向Peairs发起了民事诉讼。在稍后的民事审判结果,法院认为Peairs有过失责任,并判决Peairs需赔偿服部的亲属650,000美元。服部的父母用这笔钱成立了“YOSHI基金”用作两种用途,一是鼓励美国高中生访日交流,增加彼此的了解,另一用来游说枪枝控制。”

刑事无责,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65万美元。

案例二:

服部事件发生后两个礼拜,另一起类似的万圣节枪击事件发生,在密西根州的GrandHaven,屋主ToddVriesenga向一个17岁青年AdamProvencal开枪并导致该青年死亡;Vriesenga只是想吓走青年,而且他以为短枪内没子弹,该枪突然走火,并打中青年的脸部;结果屋主被判16到24个月刑期。如此类似的案件却有不同的结果,使得美国的日裔和亚裔社团怀疑服部事件有种族歧视或外国人歧视的嫌疑。”

投毒害死多条宠物狗,构成犯罪吗

毒死别人宠物狗是犯罪行为。因为狗是主人的私人财产,毒死人家私有的小狗,是犯罪的。

有人说养狗的不拴绳,随便拉尿,毒死狗是为民除害,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如果狗主人违了法,自有法律执法部门来管,别人私自执法是犯法行为。

这就好比有个人干了坏事,别人可以去检举、举报,由执法单位来对他进行处罚。如果任何个人私自把他打死,说自己是为民除害,那就是犯法行为,因为他是否是坏人应由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来认定,你自己认定是不算的。你如果把他杀了或打致残,你就犯了法,你就要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

你同意“全国禁食狗肉”吗请谈谈自己的观点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申明:我不喜欢养狗,也不喜欢吃狗肉。但我觉得“全国禁食狗肉”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我不知道狗、猫与其它猪、羊牛、有什么地位上的不同?只因为一些人家养狗就制定出“禁食狗肉”的法律条款吗?在农村、牧场猪、羊、牛不也是家家养吗?那就都不吃了吗?

有人说,制定这种法律是为了限制偷狗的。诚然,偷狗是违法的,可是偷什么动物不是违法的呢?!城市中养狗的多,偷狗的也多,可以制定禁止偷狗的法律法规,但不能禁止人家食用狗肉啊!如果他明知狗是偷来的还卖、还吃,那当然也是违法的,应该惩罚!如果有人专门养殖食用狗呢?这跟专门养殖猪、羊、牛不是一样吗?你也禁止啊?是不是太武断了?

有人说狗是人类的朋友。是的!人与任何动物都是和睦相处的。它们都是人类的朋友,如:猪、羊、牛、驴等不都是人类的朋友吗?而且有的还为人类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如牛驴等,那你也规定不许吃牛肉、驴肉吗?

还有的上升到道德层面,什么人类文明层面来谈这个问题,是不是有点太牵强了?

我认为偷狗是一种罪责,跟偷猪、偷羊、偷牛一样,是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的,应该有法律条款来制裁。但不应该禁食狗肉。应该鼓励一些人士大力养殖食用狗。培育食用狗的新品种,来满足爱食用狗肉人士的需求。对偷窃之徒要严惩不贷。

吃狗肉上升不到道德层面,更与人类文明毫无关系。狗对人类的贡献,并不是太大,它与牛和驴比起来差远了!还有人说,狗通人性。那牛和驴帮人耕地、拉车,哪个不通人性呢?哪个的贡献不比狗大?是不是人类也都该讲讲人性,报报恩情,就都不要食用了呢?

制定法律法规非同小事,应该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基本的事实为依据,不能只考虑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养狗的人家相对来说也不是绝对多数。

我认为,不喜欢养狗的人不要反对人家养狗,养狗的人也不要反对人家食用狗肉,人人都有养狗的权利和自由,人人也都有食用狗肉的权利和自由!这就是世界,世界本来就是矛盾的、对立的,但也是能和谐相处的!

总之,我认为禁止食用狗肉令是错误的,不能用法律的手段来禁止!希望能给他们自由,各自安好!

隔壁家的狗咬了小孩,其父亲将狗打死,狗主人还要赔钱合理吗

其实这狗就该打死,你不打死也会有人打死。狗咬人,狗的主人负主要责任,不但要负责医疗费用,因为狂犬病的潜伏期有长有短,有的几年十几年才发病的,这个也得划清责任。

但愿孩子平安无事!????

儿子被狗咬伤,男子一怒将狗打死,狗主人索赔2万,合理吗

作为一个90后爸爸我想说几句,哪些养狗不带链子的狗就该打!有时在公园和小区带着孩子玩,有的小狗会追孩子,有一次一个小狗追我儿子,我就把狗打了(我当时想打死这只狗),主人和我理论我连着狗主人一起骂了,我也想整死他,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我儿子,就这个理由!警察来的也没有把我怎样,讲道理就完了,狗主人叽歪的时候,我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也有孙子对吧,把你孙子拿来放在这,我让狗追他,如果你没有任何反应,那OK,我给狗道歉,并赔偿狗的精神损失费),最后老爷子说他有心脏病犯了让我领着他去医院,要讹诈我,我也讹诈他说我有病,我也去医院,最后他也没把握怎么地!

我尊重哪些文明养狗的人,讨厌不给狗带狗链的人(狗的品行和狗主人有直接关系)!

哪些说话和放屁一样的人,就别逼逼了,事没发生在你身上,你他吗和狗一样,说的都是畜牲话!

我就认为打狗是对的,打死了就更好,给你点赞!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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