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股权转让金是什么意思通俗解释(股权转让金1元和0元的区别)

admin6天前827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股权转让金是什么意思通俗解释的问题,以及和股权转让金1元和0元的区别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股权收购价格计算公式

1、股权收购价格没有标准的计算公式,股权转收购只能通过估算,按估算价格计价,股权价格的估算具体按如下进行操作:

2、首先,确认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债务人对该公司的出资金额。重点关注那些注册资本帐实不符,未按规定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又抽逃出资的情形;在此基础上,对债务人的出资部分按实际的注册资本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3、其次,确认公司的财务报表、生产经营报告。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最近三年)进行审计,应当注意对无形资产,商誉部分不宜过高估价,对四项资产作出坏帐减值准备,对或有负债项目上也予以汇总估算,明确其清偿能力。同时,通过实地调查与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协作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摸底分析工作。

4、其三,在明确该公司生产能力与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就可以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每股净资产(或者每个投资份额的净资产)作为股权转让的价格基准。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5、每股净资产(或者每个投资份额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股本(或者投资总额)。

6、其中所有者权益、总股本(或者投资总额)均是经过上述调整以后的实际数额。

7、最后,参照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上述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予以适当浮动。有条件的话,可以利用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用原理对该转让价格按生产经营曲线进行量化分析,并结合价格评估方法,通过比较、筛选以最终确定转让价格(或者拍卖底价)。

二、大股东协议转让5%股份是利空吗

大股东协议转让5%股份是利空,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后,获得的资金并未对上市公司业绩有任何好处,后续对股价有影响,影响是说明股东对公司未来信心不足,或将引起股价下跌,是利空消息。股权转让是一种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方式,在市场中经常会出现。

三、股权转让需不需要开增值税发票

首先明确一下增值税纳税范围:①销售货物②进口货物③销售劳务④销售服务⑤销售无形资产⑥销售不动产⑦视同销售,股权转让并非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股转币是什么意思

1、股份币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2、股份转让是通过股票的转让而实现的。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让与他人,从而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

五、什么是股权赠与,股权赠与有哪些法律规定

所谓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由于《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权赠与方面的内容,学者一般把股权赠与当做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但是,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3、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股权转让金是什么意思通俗解释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111bba404bb1b5fc.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