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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离婚后怎么处理最好(彩礼离婚后怎么处理比较好)

admin2个月前842

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在中国是一男一女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家的。但现实生活中,婚礼彩礼引发的矛盾很多,通常是婚礼彩礼返还的问题。那么,离婚会在收到婚前彩礼后返还吗?下面,123律师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婚前收受彩礼离婚要不要返还

[案情]

2007年1月,程某(女)被介绍给李某(男)。2007年2月,双方按照村里的习俗举行了婚礼。程某收到李某3万元彩礼,次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一起住了一个星期后,他们一起去了温州工作。途中程不辞而别,与李失去联系(查出程外出经商,损失4万余元)。2007年7月,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程离婚,并要求程返还彩礼3万元。另据调查,李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好。

[案情分析]

庭审中,对于程是否应该返还彩礼,存在着几种不同的意见。

意见一:程应酌情退还婚前收到的彩礼。由于程与李结婚时间较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对方因要求的财产而生活困难,可酌情返还婚姻所得的财产。

意见二:程婚前收到的彩礼不予退还。婚前支付的彩礼在法定情况下必须返还,但程婚前收到的彩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不予返还。不过,程婚前收到的彩礼应该是的共同财产,程将付给李1.5万元。

[评析]

这种情况下,钟诚和李已经登记结婚,同居了一段时间,虽然只有一个星期,李佳忠条件更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

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准。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的规定已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相抵触,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为准。所以程婚前收到的彩礼不存在法定返还情形,也不要求依法返还。但程婚前收到的彩礼仍应作为共同财产处理。程与李结婚后,彩礼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程的营业后损失,李不知道,他的损失只能由程承担,由此产生的债务与李无关,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作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案件结果】程婚前收到的彩礼不予退还。婚前支付的彩礼在法定情况下必须返还,但程婚前收到的彩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不予返还。不过,程婚前收到的彩礼应该是的共同财产,程将付给李1.5万元。

以上是123律师网的回答。如果你在现实中遇到相关的纠纷,其实有很多解决纠纷的方法。但是如果你选择走法律程序,由专业人士解答会对你更有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到123律师网上咨询或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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