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驳回起诉诉讼费退还吗(驳回起诉,诉讼费退还吗怎么退)

admin3个月前466

诉讼费的金额和缴纳标准有一套详尽的细则规定,在上诉中也可以作为一个诉讼要求,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处理方案,那么驳回起诉,诉讼费退还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驳回起诉,诉讼费退还吗

  起诉被驳回起诉费能退还。可以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此外,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根据不同情形下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而定。

  (一)原告撤诉的诉讼费用的负担,《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理由在于:一是撤诉说明原告提起的诉讼没有必要再进行下去;二是撤诉有利于息讼。因此不论是原告自动撤诉,还是因原告谅解被告而撤诉,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负担,但采取减半收取的办法。

  (二)法院驳回起诉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法院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这时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按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预交了案件受理费,但由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由人民法院驳回起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不再退回。

  (三)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意见》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不服裁定上诉的,诉讼费用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收费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交纳。对于原告起诉不符合诉讼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由于案件未被受理,当事人无需交纳诉讼费用。

二、

请律师办理离婚案一般费用是多少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费用。

  其二,部份风险代理。 为了激励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启动费用(如五千元左右),而后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为10-20%)的报酬。这种收费方法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的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申请执行等工作。

三、

驳回起诉裁定写明诉讼费吗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裁定的,是不会收取案件受理费用的,所以是不会写明诉讼费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驳回起诉,诉讼费退还吗的法律知识。人民法院的收费往往是公正合适的,不过很多律师不遵守行业规定,漫天要价,乱收各种费用,而当事人由于对收费标准的不熟悉,被骗了也混然不知。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0c14ba62bbbf93b2.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