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赡养子女的义务,作为子女,也应该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大家都是未成年人的时候,如果父母拒绝给抚养费,我们可以申请抚养费诉讼。那么,抚养费诉讼的法院诉讼程序有哪些?今天,123律师网123律师网将为您详细讲述赡养费诉讼的法庭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抚养费诉讼的开庭流程有哪些
诉讼抚养费的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程序如下:
1.起诉:写诉状提交法院。
二.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决7日内不予受理。
三.审判前准备:
1.预审工作:
(1)应在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应在15日内作出答辩,答辩副本应在5日内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成员。
(3)审查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的证据范围)
(4)增加当事人。
4.法庭听证:
1.时间:防御期结束并做好必要准备后。
2.程序:开庭三日前以传票方式通知当事人,并以通知方式通知其他诉讼当事人。
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天,进行公告,宣布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地点。
举行法庭/听证会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出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的案由和法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2)法院调查。
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者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应当按照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的顺序,总结争议焦点和法庭调查重点,征求当事人意见。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不能出庭的,经法庭允许可以提交书面语言,法庭应当阅读;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提问,证人应当通过当庭出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方式如实回答,鉴定人应当向法庭宣读鉴定方法和过程。经法院许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询问鉴定人,法院法官或者勘验人可以在法庭上公布勘验记录。拍摄的照片或者绘制的图表应当提供给当事人,当事人经法院许可,可以向检查人员提问。法庭调查终结前,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应当对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总结,询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仍打算进行最后陈述。
不能当庭证明的证据,合议庭休庭后可以认可。合议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予以认可。如果认为法院调查未能查明案件的相关情况,法院可以决定再次开庭审理。法院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应当对开庭情况进行总结,指出开庭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的重点。
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有必要的证据,可以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将进行辩论。审判长将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当事人的最终意见。(4)复习: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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