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可以取得所赠与的财产,同时不需向赠与人支付对价,这是其与买卖合同的本质区别。
【实用干货一文读懂赠与合同的性质与效力!
在现代社会,赠与行为在生活中很常见,但您是否真正了解赠与合同的内涵与效力呢?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带您探讨赠与合同的性质与特点,让您更加清晰地认识这一法律现象。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与性质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双务合同。赠与合同具有以下性质:
1. 实践性:赠与合同自实际交付赠与物时成立,仅有书面合同而无实际交付不构成赠与。
2. 诺成性: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3. 要式性:赠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4. 纯获利益性:受赠人在无任何付出的情况下享有赠与人给予的利益,而赠与人从中获得声誉、感激等精神层面的收益。
二、赠与合同的效力
1. 赠与人的义务
(1)交付义务:赠与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若未转移所有权,则赠与人有权撤销合同。
(2)瑕疵担保义务:赠与人应当保证赠与物不存在瑕疵,若存在隐蔽瑕疵导致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依法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受赠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受赠人的义务
(1)接受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接受赠与物,并妥善保管。若因受赠人的原因导致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受赠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依法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受赠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告知义务:受赠人应当在接受赠与时告知赠与人其所受其他赠与的情况,以便于赠与人行使撤销权。
三、赠与合同的撤销
1. 任意撤销权:在赠与物未转移所有权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合同。但若已交付的赠与物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不得撤销。
2. 法定撤销权:在以下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4)受赠人以不正当手段妨碍赠与人行使撤销权。
四、赠与合同的终止
1. 履行完毕:若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合同即告终止。
2. 合同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若出现法定解除事由,当事人也可以行使解除权。
3. 法定继承:若一方当事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权利和义务,导致合同终止。
4. 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若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后,导致合同终止。
5. 其他原因:若出现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