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原告的权利义务)

admin3天前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原告的权利义务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庭由哪些人员组成

1、第一种是独任审判制,就是一名审判员加一名书记员组成,普遍适用于案件简单,争议较小的小额案件。

2、第二种是人民陪审员审判制,就是一名审判员加两名人民陪审加一名书记员,主要适用普通案件,体现监督。

3、第三种是合议庭制,就是三名审判员加一名书记员,主要适用疑难复杂大案。

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叁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於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作为就业的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根据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资讯,选择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随着劳动制度的改革,劳动报酬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定额的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法这些应尽的义务,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持续的形式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保证劳动者在劳动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这面包括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如果企业单位劳动保护工作欠缺,其后果不仅是某些权益的丧失,而且是劳动者健康和生命直接受到伤害。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疾病和年老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不健全,国家负担过重,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不广泛,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低,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越来越依赖於专门的职业培训。因此,劳动者若没有职业培训权利,那麽劳动就业权利也就成为一句空话。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解决劳动争议应该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1,劳动者的权利(1)含义:劳动者的权利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2)内容:劳动者的权利主要包括:①平等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②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休息,休假的权利;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2,劳动者的义务(1)含义: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责任(2)内容:劳动者的义务主要包括:①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1)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一个劳动者都是国家的主人(2)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的,是通过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出来的.(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4)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

三、当事人指的是什么人

1.指参加诉讼的一方,如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

2.跟事情有直接关系的人,如订立合同的双方。

四、工会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1)工会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的制定。对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有权进行调查,并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2)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

3、(3)监督企业不断改善生产劳动条件,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4、(4)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5、(5)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6、(6)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五、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人什么权利

您好,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六、什么是诉讼权利能力

1、诉讼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能力,即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法律资格。它又称为当事人能力。《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据此规定,有诉讼权利能力,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但是,他们的诉讼权利能力的起止期限有所不同:公民的诉讼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至死亡之时终结;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能力自该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之时开始,至撤销、解散时终结。

七、民事诉讼法123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原告的权利义务、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0746f0597a0086ff.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