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冒名上大学拟入刑法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冒名顶替罪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依据刑法代替他人参加高考讲述了什么
- 冒名顶替上大学责任人的行为属不属于犯罪判刑你同意不
- 刑法修正案十一冒名顶替罪
- 冒名担保贷款法院会怎么判
- 如何追究冒名签字的法律责任
- 冒充陈春秀上大学的人,会被判刑吗
- 冒名的法律性质
依据刑法代替他人参加高考讲述了什么
1、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高考顶替非法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后果之一是,顶替者必然冒名,即以被顶替者(以下或称“受害者”)的姓名和身份信息获得大学录取并完成就读,此后继续以该姓名从事工作和生活。
根据《刑法》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笔者认为,对于高考冒名顶替者或其共犯,存在伪造或编造居民身份证的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判处七年的最高刑期。
2、伪造国家公文和证件罪
如果在高考顶替过程中,作案者伪造或篡改录取通知、户口迁移证或其它国家公文或证件的,根据《刑法》280条,涉嫌构成伪造国家公文和证件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行贿罪
高考冒名顶替者及其家人为达到“成功”实施冒名顶替,如果向有关机关、大学、招生办等的主管人员以财物行贿,则符合行贿罪的犯罪构成,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对犯行贿罪的,通常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受贿罪
在高考冒名顶替实施过程中,如果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生办或高校主管人员,收受财物后违规给与便利,甚至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则构成《刑法》第385条规定的受贿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特别说明,根据《刑法》第93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均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5、滥用职权罪
根据《刑法》397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或徇私舞弊的,构成滥用职权罪。
6、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
实施高考冒名顶替行为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采用其它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的行为。该等情形下,则可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根据《刑法》第285条的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冒名顶替上大学责任人的行为属不属于犯罪判刑你同意不
我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属于犯罪,比如份伪造证件(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籍迁移证等)使用伪证。此外还有剝夺他人受教育权,侵犯他人肖象等等,足可判冒名顶替者有罪,必须严惩不贷!近日人大代表提出将冒名顶替入学罪入刑,并加大量刑,更使冒名顶替入学罪,有法可依!
刑法修正案十一冒名顶替罪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冒名顶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必须存在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的冒名行为;
2、必须是用于获取被冒名人已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三个方面的特定资格,如果是用于取得其他领域的资格或者福利,以及在被冒名人并未取得以上三个方面资格的情形下则不构成该罪;
二、冒名顶替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冒名顶替是一种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不论是在被冒名者不知情的状态下冒名者侵害被冒名者的入学、入职、参军权利,还是被冒名者与冒名者串通进行冒名顶替行为。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代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享受他人应当接受的教育及取得的学籍,工作,身份及待遇。如:获取被冒名人已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三个方面的特定资格。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掌握教学,学籍管理,户口管理的相关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综合上面所说的,冒名顶替他人的资格这种行为已经伤害到了他人利益,只要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话,那么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此案件处罚就会按所犯罪的情节来进行认定,所以,冒名顶替他人的身份完全是属于犯罪的行为。
冒名担保贷款法院会怎么判
1、冒名进行贷款的行为,在数额达到刑法规定情节的,构成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如何追究冒名签字的法律责任
冒名签字的法律责任有以下:
(1)诈骗罪,一般追究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骗数额巨大或有情节严重情节的,追究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3)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追究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冒充陈春秀上大学的人,会被判刑吗
冒充陈秀春的人,其身后是一批犯罪的黑手。她自己是断然没有能力完成这么复杂的操作的。千万不能在此事的处理上,拿冒充者当挡箭牌开除了事。应该深挖身后的犯罪和腐败。一抓到底!!!
冒名的法律性质
冒名行为是指假冒他人署名制作、出售作品的行为。假冒的名字不仅包括他人的本名,也可以是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艺名、笔名、化名等。冒名行为的主体,以自然人为主,但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出版社、拍卖公司等。从冒名的目的看,冒名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被冒名者是在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取得一定成就,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人,这是现实生活中的主要情形;
第二种是为了诋毁、诽谤他人,使他人名誉受损甚至受到法律上的制裁,被冒名者为普通公民(非作者),这种情况现实中比较少见,不具有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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