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属于多个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法进行确定房屋的所有权人。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一、
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即被拆迁之前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那么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就是谁。如果房屋被拆迁之前,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多个,那么在获得拆迁安置房之后,可以协商确定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
拆迁安置房能不能办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在这里我们要清楚什么是安置房,进而明确房产证的具体。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证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三、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要交税吗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交税要区分下列情况: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