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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材料和材料)

admin2个月前866

抚养权确定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变更抚养权。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应当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比如也有严重的疾病。为了获得更多关于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流程是怎样的知识,123律师123律师网将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1.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的,需要由医疗、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要求对方邻居、朋友出具对方长期不良习惯证明,或要求其出具对方未履行赡养义务、虐待儿童的说明;

3.如果经常更换居住地,可以从对方所租房屋的房主那里了解租赁合同的签订情况;

4.对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违约的,可以请求对方当事人的债权人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果对方经济困难,不利于继续抚养子女,可以到对方工作单位,要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收入和工作变动情况。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住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对方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变更的。

二、变更抚养权流程是怎样的

(1)双方同意变更后的抚养权,且变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可以通过公证变更抚养权协议的方式进行变更。办理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二)子女户口簿和出生证明;

(三)变更抚养权协议草案。

(二)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变更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住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对方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监禁或长期出国后无法直接抚养。

三、变更抚养权案例分析

原告张于2012年与被告王结婚,并于2014年6月13日生下男孩王X。后来由于一些琐事,双方于2015年约定离婚,约定王X由王抚养。

2016年9月,王和肖某单独成家。王X与父亲和后妈小牟同住时,经常受到后妈小牟的体罚、饥饿和精神虐待。

2017年11月,张在探视期间发现孩子受伤,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王X身上有十几处伤,构成轻伤。2017年11月21日,张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扶养关系,并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费。

法官说法:

人民法院认为,离婚后,为了抚养非婚生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的,应当支持请求改变抚养子女关系的一方。

孩子是无辜的,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应该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以上内容是123律师X编的关于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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