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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与保证清偿顺序规定(房屋抵押清偿顺序)

admin3周前821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抵押权与保证清偿顺序规定,房屋抵押清偿顺序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抵押合同可以约定抵押清偿顺序,但抵押当事人为实现债权而约定抵押清偿顺序,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约定,约定的抵押清偿顺序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约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确定清偿顺序;

(二)已登记的抵押权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参照清偿顺序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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