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的知识,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职权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哪些工作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职权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做什么
- 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
- 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方式
- 1132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内容
- 什么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哪些工作
《安全生产法》规定之:第八十一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职权
一、综合管理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研究起草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统计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监督检查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五、依法监督检查本市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本市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源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组织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行资格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综合监督管理本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拟订本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开展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做什么
《安全生产法》规定之:第八十一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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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有事前、事后和事中三种,分别是:
1、事前的监督管理:如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审批,包括经营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
2、事中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日常的监督检查、安全大检查等。
3、事后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以及调查处理。
1132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内容
健全一个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
落实一个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三个全面覆盖你安全生产管控标准。提升两项保驾护航的能力建设。
为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生产管控信息化、设备监管智能化不断前行。
什么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