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夫妻财产界定是如何规定的法律依据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夫妻财产界定是如何规定的法律依据以及夫妻一方离世,离世方婚前财产怎么分?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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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离世,离世方婚前财产怎么分?
夫妻一方离世,如果是原配夫妻,不存在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
应该有原配活着的一方保留居住待都离世后,财产均有所有子儿,平均合理分摊继承,如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继承。
如果属再婚夫妻,一方去世活着的一方继承一半,另一半有双方子女平均分摊继承,总之一切根据继承法,公平、公正合理分摊继承,不当请指教。
2021民法典对夫妻房产的规定
在2021年,婚姻法正式作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执行,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是农村的,房子是我们结婚后老人分家分给我们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何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就不提了,房子也好,婚前婚后也罢,最重要的是确定房子真正的归属权是谁的,才能确定这个房子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农村的宅基地跟房屋产权是分开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权对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归个人,如果在农村买卖房屋的话,如果不是本地户口,购买的也只是房屋,房屋损坏可以修葺,但不能推倒重盖,也就是说当房子倒了之后,宅基地还是归原来的所有人或村集体收回。
当我们想要判定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就要弄清楚以下几个问题:一、宅基地的归属是谁?如果是在村集体登记的人还是父母,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是老人的,如果老人的户口没有发生变动,那么理论上这个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屋的建造人和修葺人是谁?这个说法不一,得具体分析,一般在农村确定房屋产权时,主要是看建造人是谁,如果是人家父母,那么这个房子其实也不算夫妻财产。
三、宅基地跟房屋是否确权?这是决定性因素,早几年国家开始对农村的土地进行确权,当房屋确权时,因为农村对个人拥有的宅基地数量、户口等方面进行了限制,如果确权后在夫妻二人任何一人名下或者二人名下,那么这就是属于夫妻财产。不过实际情况要比这个复杂的多,一切还是要以当地政策为主,我说的都是根据过往案例总结的一些经验,仅供参考。
此外,如果宅基地、房屋产权确权之后都还在老人名下,又是婚后给与两人居住,如果过户了到夫妻二人名下,那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法》里有明确的规定,虽然是无偿过户,但算是赠予。但如果没有过户,且不能提供实质性的证据证明这是老人赠予夫妻二人的财产,只是暂借居住,那么这可能就不能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了。
我个人建议还是先了解下实际情况,比如房屋产权归属、宅基地归属等,之后找了律师咨询下,咨询费也没多少钱,总比我说的要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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