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为什么有些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享受失业金期间不能享受4050社保补贴有何依据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为什么有些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享受失业金期间不能享受4050社保补贴有何依据
- 本人因为身体疾病而不能履行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期限,我算违约吗
- 劳动合同未解除是否可以入职新单位,需要注意些什么
-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 还差两年正式退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会有影响吗
- 下岗职工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到退休年龄怎么办
为什么有些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享受失业金期间不能享受4050社保补贴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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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为什么有些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享受,失业金期间不能够享受4050社保补贴呢?那么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统一标准答案,为什么呢?因为有些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他已经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这个时候既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也可以享受到4050的社保补贴待遇。
但是有些地区规定就是说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能交纳自己的这个养老保险的,也就是说失业金是给你交纳医疗保险,但是养老保险要通过你个人来进行缴纳,但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他不允许你交纳这个养老保险,如果你一旦自己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交纳养老保险,就会停发你的失业金待遇,确实会存在这样的一个情况,所以说这样一来你没有交自己的养老保险,那么很明显也享受不到4050的社保补贴了。
但是有些地区它是允许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缴纳自己的养老保险的,如果说你正常参保了自己的养老保险,那么养老保险这一部分的交费是可以去享受4050社保补贴的,医疗保险这一块就没有办法享受了,因为医疗保险毕竟是由失业金来给你交纳的,所以说你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的一个社保补贴。所以大致是这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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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为身体疾病而不能履行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期限,我算违约吗
不能算违约。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双方都应恪守,但并不是不可以终止,不可以解除的,当事人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应予批准,并为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所以当事人的行为不是违约行为。
劳动合同未解除是否可以入职新单位,需要注意些什么
不可,或需要公司辞退单,就可以,或辞职批文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会给予员工任何补偿。
劳动合同法从立法的初衷还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主,但对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也是需要保障的,并不是一味迁就或是纵容员工犯错。你因为违反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是否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地步,需要根据你所在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来判定。这里有两个要素是需要明白的,第一个要素就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比如连续长时间的迟到早退,经公司多次批评教育不改正的,或是经常性的旷工,而且因为你的旷工而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或是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些都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第二个要素就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经过了必要的程序。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只有经过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而且没有违法条款的考勤制度,或是其他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才属于合法的制度。
如果公司认定你违反劳动纪律,在解除你劳动合同之前,是否有对你进行帮助或是对你进行批评教育,毕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必须要到到“严重”二字,如果属于一般的迟到早退,这是达不到严重程度的,所以对严重程度,需要公司找出严重的证据;如果公司关于劳动纪律方面的制度与相关的劳动法规、工会法的规定相抵触的,或者没有经过职代会等程序,那么公司的规章制度就是不合法的,按照不合法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不过你要掌握公司规章制度不合法的证据,或是属于轻微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在劳动仲裁时都有可能胜诉。
综上所述,你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的情形,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达到严重的程度,而且公司考勤制度是合法规范的,那么解除你劳动合同这是不用给予经济补偿的;相反如果你认为你没有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或是你认为公司的规章制度内容违法,程序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还差两年正式退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会有影响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还差两年正式退休,那么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首先这就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呢,当然如果单位强制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也没有关系,因为最后这两年你是可以享受一个失业金待遇的,那么你可以通过这个失业金待遇来给自己缴纳这个社保这样的话,对于你的社保就没有任何影响了,但是对于你的收入是有影响的,因为你在企业单位是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当你离开企业单位之后,那么就没有了这个固定工资的收入。
因为你还有两年才能退休,所以说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的话,那么是需要你自己来承担社保缴费的。自己承担社保缴费,就是以个人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缴纳这个社保费用,当然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你是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的,在享受失业金待遇的过程中,自己这个医疗保险是没有必要交费的,所以说你可以拿失业金的钱去交养老保险的费用。
这样的话就可以符合一个社保的连续缴费年限,对于你养老金不会造成影响,但只不过对于你的收入是有一定影响的,因为你离开工作单位的就没有相应的稳定收入了,所以说这方面会对你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既然所在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应该给予你相应的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你在工作单位工作满超过12年的话,你就可以获得一年的一个工资待遇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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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到退休年龄怎么办
谢谢邀请。题主描述:下岗职工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到了退休年龄怎么办?
这是一个令人伤感的话题。乍一看:既然该职工没有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依法仍然是该企业职工,企业依规为该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既如此,到了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即可。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实不然,事实并非如此简单。上世纪,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企业在“改制、转制、撤销、破产、合并”等等一系列工作中,一般与职工作了如下企业行为:
一是“工龄买断”。换言之:就是企业对该职工所拥有的工龄进行的一次性补偿,之后所谓的“劳动合同”也就随着双方签定的“补偿协议”而失去约束力了。(当然,这个值得商榷,但它是不争的事实。)那么,该职工领了“工龄补偿”后,其身份已不再是企业员工,而转换成了“社会灵活人员”。
二是企业规定其待岗,这个最为模糊而不确定,但最终依然在企改中失去工作,依然转换成了“社会灵活人员”。
三是企业内部自行分流,比如企业自建“服务公司”等,安置人员慢慢从有工资补贴,发展到逐渐取消补贴,变成了“企业人员却自谋职业”,不仅如此,服务公司还要向企业上交“利润”。随着时间推移和上交加大,慢慢公司人员自动离职了,所以,这类情况较为普遍,但其实质仍旧是“解除了劳动合同”,其身份仍然转换成了“社会灵活人员”。
四是鼓励职工调出该企业,企业给予一定补贴。这个非一般职工所为。(对此不叙,见谅。)
上述三类情况在未就业前,其身份则是社会灵活人员了,自己缴纳社保,只不过只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即可。而不是“五险一金”。
如果按题主描述:其身份依然是企业职工,企业依规必须上缴“五险一金”,这是强制性的。这个结果最好,到龄即退休。
如果属于另外情况,比如我描述三类情况,那么就比较复杂了。虽然存在有些争议,但该职工已经不再是该企业职工,其身份早已自动转换成了“社会灵活人员”了,作为社会灵活人员,其退休年龄分别是:男60岁,女55岁。
如果我的回答有意无意让朋友们伤感了,对不起,见谅。如遇此情况,建议面对面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直观易交流勾通。祝顺利,谢谢阅读。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