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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发放工资低于最低标准怎么办理(用工单位发放工资低于最低标准怎么办呢)

admin3周前262

用工单位发放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的处理方法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拨打1233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一、

用工单位发放工资低于最低标准怎么办

  用工单位发放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的处理方法如下:

  1.与单位就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沟通。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需要稳定的收入同时也需要公平的收入。大多数情况劳动与单位沟通,其实就是个提醒。

  2.拨打“12333”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根据语言提示,选择需要咨询的内容,进行投诉。一般对于基础劳动者而言,单位在没有合理解决的情况下,才会向相关部门求助。

  3.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法网提醒您,劳动者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

低于最低工资怎么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除此之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有相同的规定。

三、

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怎么算

  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需要根据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入标准进行计算。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本文链接:http://zw.12364.com/zw/c9a28c0911e09c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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